2022年1月7日,《青海法治报》登载了一则公告,主要内容是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与青海盐湖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能源”)针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达成总金额1.95亿元的协议,现进行司法确认。
这则来自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公告发布后,受到了生态环境保护、股票证券等多个领域的关注,盐湖能源10年前在木里矿区的非法采矿事件重新回到公众视野。
缘由
十年前的非法采矿
盐湖能源之所以如此“吸睛”,最主要还是因为其母公司——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股份”,股票代码:000792)名声显赫。
盐湖股份是青海省省属大型上市国有企业,主要业务包括氯化钾的生产和销售、盐湖资源综合利用等,一度冠有“钾肥之王”的美誉。而成立于2012年的盐湖能源是盐湖股份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盐湖股份原金属镁一体化项目配套工程木里煤田聚乎更矿区七号井煤矿建设、运营。
木里矿区位于海西州天峻县木里镇和海北州刚察县吉尔孟乡,木里地名源于藏语,意思是燃烧的石头,指的正是木里矿区埋藏的极其优质的煤炭资源。木里矿区资源储量35.4亿吨,矿区资源储量中九成以上是炼焦用煤,有着品质高、煤质好的特点。然而优质的资源却引来了非法盗采、超量开采,尤其是粗放式露天开采对环境造成了巨大破坏。
2014年党中央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叫停木里矿区的破坏式开采。青海省于2014年8月通过《木里煤田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矿区现有企业进行整治。根据方案,由于未取得探矿证、采矿证,盐湖能源聚乎更七号井违规开采行为须立即停止。按照青海省相关要求,盐湖能源当即全面停止在矿区一切活动,盐湖股份将盐湖能源列入“僵尸”企业。
2020年10月,海西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盐湖能源发函,海西州人民政府将依据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专家组出具的木里矿区生态环境损害评估鉴定结果,与盐湖能源开展损害赔偿磋商(诉讼)工作。
当月,盐湖能源与海西州天峻县人民政府签订《木里矿区企业退出协议书》,同意退出木里矿区,盐湖能源自行承担退出木里矿区所产生的所有成本费用,并依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评估结果,承担矿区生态恢复治理费用等。
此次公告的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协议,便是海西州生态环境局与盐湖能源双方就协议内容基本达成一致,正通过公告程序申请得到司法确认。
后果
生态损害情况严重
木里矿区所处地域,是黄河上游重要支流大通河的发源地,是祁连山区域水源涵养地和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地位极为重要。
而在公告的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协议中,首次明确了盐湖能源非法开采造成的生态损害情况。经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鉴定评估,盐湖能源自2012年入驻木里矿区开展采矿行为以来,对矿区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
首先,开采活动共造成457.9公顷的高山草甸土壤被完全损毁;457.9公顷冻土层遭破坏,破坏区域冻土层平均上限由基线水平的1.8米-2.5米加深至5米-6米;457.9公顷植被受损,高寒草甸遭到破坏;畜禽放牧活动受到影响,由此造成2012年-2020年约9661.8头当量羊的畜禽产品损失。
其次,当地自然生态调节服务功能严重损害,开采活动造成约11.71 万吨固碳功能和5.14万吨释氧功能完全丧失,水源涵养减少量约为378.67万立方米,9.46万吨土壤保持功能丧失。
此外,木里矿区的景观和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开采活动损坏草甸景观结构的完整性、连续性及生态系统功能的统一性,景观异质性增强,整体景观破碎化程度加剧,煤矿开采区域原有的天然高寒草甸植物群落受到毁灭性损害,造成局地物种组成与多样性严重降低。
永续全球环境研究所项目经理彭奎告诉记者:“高山草甸是在寒冷的环境条件下发育在高原和高山的一种草地类型,包括其下的有机质层和冻土,需要千百年自然缓慢作用,才能形成稳定的生态功能,敏感而脆弱。一旦遭受破坏,恢复十分困难甚至永远无法修复。因此,这些区域的生态一旦破坏,都会引起较严重的生态后果。”
而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所研究员张佳宝此前接受采访时介绍,一层30厘米的土自然形成需要3000年-8000年,高山草甸形成需要千万年。
赔偿
数额巨大但合理
根据双方达成的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协议,盐湖能源应当向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支付人民币1.95亿元,其中,需要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9500万元,于2022年12月31日前再支付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资金1亿元。
那么问题来了:抽象的生态破坏损害事实,是如何测算出具象的经济价值呢?彭奎告诉记者,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资金主要是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的费用,计算比较简单,根据实际修复所需工程及维护费用即可算出。相比之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计算则相对复杂。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鉴定评估,盐湖能源非法开采对于当地生态的破坏影响主要包括土壤破坏、冻土层破坏、植被破坏、产品供给功能损害、调节服务功能损害、水源涵养功能损害、土壤保持功能损害、景观和生物多样性破坏等8个方面。而在彭奎看来,这些影响都可以进行测算。
“这8方面内容,分别属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中的产品供给服务、调节服务和文化服务。”彭奎介绍说,“产品供给服务指生态系统能够提供的农林渔等直接产品,通常用提供的产品的实际市场评估计算;调节服务包括了水源涵养、气候调节、土壤保持、固碳释氧、水质净化、生物多样性维持等价值,大多通过替代(隐含)市场评估或模拟市场评估计算;而文化服务价值包括提供文化、游憩和景观美学等服务,通过直接市场消费价值或替代市场价值法进行评估。”
关于当地生态服务的价值,彭奎向记者提供了一组数据:根据北京林业大学、祁连山水源涵养林研究院等不同科研机构的相关研究,祁连山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平均每年大概在每公顷7000元-1万元。按照这个数据进行估算,8年来459.9公顷的高山草甸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损失在2600万-3600万元。
“2600万-3600万元只是从2012年-2020年期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直接损失,还不包括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生态环境损害调查费用、鉴定评估费用、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继续修复期间服务功能的丧失损失等。”彭奎认为,最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额9500万元,是当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丧失直接损失的三倍左右,这样的金额应该是合理的。
意义
对环境污染“零容忍”
2021年11月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开展,截至2021年11月底,全国各地共办理了7600余件生态环境赔偿案件,涉及的赔偿金额超过90亿元。
再看《青海法治报》公告,其中指出,盐湖能源缴纳1.95亿元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后,其在木里矿区生态环境修复治理义务及生态环境损害义务即履行完毕。事实上,除去缴纳这笔1.95亿的巨款,盐湖能源在木里矿区的投资花销已是巨额。
2021年10月11日,盐湖能源收到海西州公安局出具的《关于对青海盐湖能源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采矿罪的告知函》,函件中明确,青海盐湖能源有限公司于2013年-2014年期间,在未取得相关探矿证、采矿证的情况下,对青海省天峻县木里煤田聚乎更矿区七号井煤炭资源实施开采,该行为涉嫌非法采矿罪。
为降低公司涉嫌非法采矿产生的社会影响及法律影响,盐湖股份表示拟将非法采矿产生的非法所得及收入及时退缴至公安机关。根据初步测算,盐湖能源非法采矿产生的非法所得及收入达3.57亿元。
此外,根据海西州能源局官网2013年8月30日发布的公告,木里煤田聚乎更矿区七号井开发项目总投资9.326亿元。截至公告发布日期,项目已完成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入金额达1.5572亿元。而根据约定,退出木里矿区所产生的所有成本费用均需盐湖能源自行承担。
北京理工大学国际争端预防和解决研究院副院长、法学教授龚向前告诉记者,该案件最终达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数额较高,对企业具有积极的宣传、教育和警示意义,有利于企业今后在进行项目决策时更多关注环保法律风险,对项目进行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潜在风险进行防范,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培养企业自律精神,从而健全企业环境决策制度,及时制定相关应对措施,有助于更好地履行适当注意义务,承担起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
“此次协议达成,也是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践的又一次有益探索,细化了司法确认、执行等磋商工作程序,提升了磋商的可操作性。同时,该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的签署也体现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环境污染的‘零容忍’、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期盼,体现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必要性和优越性。”龚向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