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的底线岂能随意突破?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1-05-10 14:42:42 浏览()次

  云南昆明长腰山变成了“水泥山”,被钢筋水泥包裹得严严实实,挤满了密密麻麻的楼房,导致地形地貌严重破坏,生态涵养功能基本丧失。

  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近日集中通报了第四批典型案例,昆明市围绕滇池“环湖开发”“贴线开发”现象突出,长腰山区域被房地产开发项目蚕食。部分项目直接侵占滇池保护区生态空间,影响了滇池山水生态的原真性和完整性。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云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两次考察云南均对滇池等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在生态环境保护上一定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不能因小失大、顾此失彼,寅吃卯粮、急功近利。还特别指出,生态环境损害容易治理恢复难,滇池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滇池是昆明的一颗明珠,现在反而成了昆明乃至云南的一块伤疤,令人痛心疾首。近年来,包括甘肃省祁连山保护区违规开发、秦岭北麓西安段违建别墅、青海木里矿区非法开采等案在内,在保护区等特殊保护范围内非法建设的案件引发恶劣的社会影响,带来惨痛教训,被公开查处通报。在这样的情况下,包括长腰山项目在内的环滇池开发仍没有吸取教训,并将利益链条层层深入滇池保护区,暴露出当地保护意识的缺失,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在生态环保监管方面长期宽松软。

  当地党委、政府政治站位不高,在滇池保护治理上态度不坚决、行动打折扣,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只算小账、不算大账,只算眼前账、不算长远账,没有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没有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滇池,这就给企业肆无忌惮大搞房地产开发打开了口子。

  此次滇池暴露出的问题已不是初次。2015年1月以来,昆明诺仕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仕达集团)就开始陆续在长腰山区域大搞项目建设。2016年7月,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就指出有关项目侵占滇池一级保护区,但昆明市晋宁区及诺仕达集团不仅没有认真吸取教训,反而变本加厉,在滇池一级保护区毁林建路,并陆续在滇池二级保护区限制建设区违规建设。2017年-2020年,还陆续在长腰山三级保护区占地建设,使整个长腰山被开发殆尽。即使已被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点名,云南省相关职能部门仍履职不力,并未及时指出并制止滇池长腰山等区域的违规开发建设问题,也未切实推动整改落实。

  5年时间内,不但原来查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没有得到整改解决,新的影响范围还在持续扩大。反思上述项目之所以能够上马开工,前期审批工作恐怕也存在把关不严的问题。

  法律规定不严、存在模糊空间也为企业“打擦边球”“借坡下驴”留下了余地。2013年版《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规定,滇池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和构筑物;二级保护区限制建设区只能开发建设生态旅游、文化等建设项目,禁止开发建设其他房地产项目。2018年11月修订的《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规定,在滇池二级保护区限制建设区可以建设健康养老、健身休闲等生态旅游、文化项目。但这一法规对二级保护区内允许建设的生态旅游、文化建设项目界定始终不明确,对开发行为并没有形成强有力的约束。

  类似的问题不只出现在长腰山,滇池草海片区存在的“贴线开发”、房地产项目与湖争地等问题,也与昆明市迟迟不按《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要求编制出台滇池保护规划有关。滇池保护长期无“规”可循,“环湖开发”“贴线开发”现象才愈演愈烈。

  滇池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昆明的靓丽品牌和宝贵财富,更是重要的竞争优势和发展资源。宝贵财富需要呵护珍惜,不能用错了地方。人民群众共护共享的生态环境资源不能变成少数人自家的后花园。绿水青山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决不是少数人、少数公司私家的金山银山。

  当地为改善滇池水质已经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切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疼,更不能忽视更深层次的生态问题。必须坚持“严”字当头,根治生态环保监管宽松软的老毛病,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决不能让保护为开发让路。必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对生态破坏行为严惩不贷,才能有力推进生态环境恢复和保护,还百姓清朗的山水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