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报道2020年以来,山东省济宁市聚焦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攻坚战,围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构建完善以综合执法为手段、以双随机系统为载体的“1+7+N”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体系,分区域、分行业、分污染源对症下药,统筹全市执法力量,实现精准、高效执法。
截至目前,济宁市已陆续开展复工复产执法帮扶、信访“回头看”、排污许可制执行情况、VOCs整治暨土壤污染防治等9次专项执法帮扶行动,共抽查企业2120家,发现环境问题832个,立案处罚102家,罚款金额727.24万元,移交公安3家。
济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长岳岗介绍,相比往年,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行动的形式更加灵活,主题更加明确,一次行动涵盖大气、水、土壤等多种执法任务,让综合执法行动真正成为生态环境监管高效手段和监管“利剑”。
按照“线索移交—制定方案—现场执法—总结通报—跟踪督办”五步工作法,将每次综合执法行动重点与各业务科室需求、群众信访举报热点、智慧平台网格反馈线索等相结合,打好闭环管理组合拳。对行动发现问题采用清单式管理,逐条督促县市区进行整改,市执法人员适时组织后督察,严查严督,一抓到底。
紧盯问题短板,严格践行“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措施精准”总要求,在夏季臭氧污染高发期,开展雷霆攻坚VOCs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中,聚焦VOCs治理中存在的无组织排放严重、治理设施简易低效等突出短板,对228家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76家问题企业依法查处,形成了对VOCs排放高值企业的有力震慑。
依托双随机系统,济宁市不断优化完善综合执法行动方案。每次执法行动前,将执法任务清单录入“双随机、一公开”污染源动态信息库,结合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提高环境执法打击精准度。
为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济宁市还在综合执法行动中更加突出指导帮扶,坚持“指导先行、执法前移”,加强对企业环评、治理技术、提标改造的指导帮扶,推动企业绿色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将综合执法监管与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紧密结合,对全市8类符合条件的497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实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对轻微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尽快整改;对纳入负面清单监管企业,加大执法频次和监督力度,严惩顶风违法、恶意排污、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济宁市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576件,共处罚款7019万元,移送公安拘留案件73件、涉环境违法犯罪12件,查封扣押案件138件,限产停产案件1件,包括多起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真正打出了环保声势,树立了执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