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农业绿色发展从提出到全面启动的关键时期,标志着我国农业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的巨大转变。“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农业绿色发展的快速提升期,我国将进入绿色发展驱动的农业高质量发展时期。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不仅是资源环境问题凸显带来的必须转变发展方式的迫切要求,更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农业功能和需求变化的需要。
农业绿色发展是农业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是新发展理念在农业农村领域的具体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农业绿色发展,提出以农业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密集出台了关于农业绿色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专项行动计划,农业绿色发展的顶层机制初步构建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表现在农业空间布局持续优化、农业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主要化学投入品零增长提前实现、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稳步提高、农业绿色发展综合样板初具规模、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等。“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农业绿色发展从提出到全面启动的关键时期,标志着我国农业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的巨大转变。“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农业绿色发展的快速提升期,我国将进入绿色发展驱动的农业高质量发展时期。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不仅是资源环境问题凸显带来的必须转变发展方式的迫切要求,更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农业功能和需求变化的需要。推动“十四五”时期我国农业绿色发展,要在以下四个方面着力。
建立系统完备的农业绿色发展标准体系
当前,我国农业生产初步形成了以国家和行业标准为骨干、地方标准为基础、企业标准为补充的四级标准体系框架,但农业生产环境面源污染综合防控与资源环境保护新要求不匹配、以污染物削减控制为目标的质量管控标准有待提升、采摘后包装保鲜及贮运技术标准不能支撑农产品产销衔接需求等问题仍较为凸显。“十四五”时期,要制定完善与产地环境质量、农业投入品质量、农业产中产后安全控制、农产品质量等相关的农业绿色发展标准。一是在产地环境保护方面,要重点制定耕地土壤污染治理及效果评价标准、耕地质量监测和等级评价技术规范、农药风险评估技术标准体系、规模养殖环境评价标准;二是在生产过程控制方面,要重点制定种植养殖污染防控技术标准,“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过程控制技术规范、国家种质资源库和畜禽水产基因库建设标准,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标准;三是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重点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制定农产品中农药残留与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标准、保鲜剂与添加剂等合理使用准则和限量标准。
健全合理有效的农业绿色发展监测预警机制
面临疫情、灾情等叠加风险挑战,迫切需要运用好现代信息手段,从更高层次、全维度掌握农业发展变化,加快完善我国农业信息监测预警体系,以信息化引领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当前,我国农业资源家底的动态掌握程度有待提升,重要农业资源台账制度亟待建立,耕地、草原、渔业水域、生物资源等监测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天空地”数字农业管理系统健全已迫在眉睫,农业监测与评价、预报与预警的常态化和规范化与发达国家仍有差距。“十四五”时期,要瞄准农业全产业链,监测采集重要农产品生产、流通、贸易等信息,打造农业大数据平台,加强分析预警和信息发布,开展精准信息服务。一是将大数据应用贯穿农业监测预警过程始终,抽取出农业监测预警关键数据指标,归纳提炼农业信息流变化特征、内在机制、演变规律与影响路径;二是实时感知与个性服务成为研究与应用重点,发展农业物联网技术,完善农产品全产业链监测体系建设,探索建立涉农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全行业、可比较的基础数据库;三是推进以问题为导向的数据智能处理,将人工智能、区块链、数据挖掘、机器学习、数学建模等深度学习并把前沿技术应用到农业监测预警中,实现覆盖农业全产业链的全程监测预警。
健全科学规范的农业绿色发展补贴制度
政府在给予绿色农业生产行为适当补贴后,才能调动农业生产者的积极性从而付诸绿色生产的行动中。因此,建立绿色农业补贴制度可以说是实现农业绿色发展不可或缺的一环。当前,农业绿色补贴大多集中在森林及草原的生态保育、耕地质量保护方面,其中生态保育的补贴政策覆盖面较广、体系较完备,而耕地污染治理修复等耕地质量保护的补贴财政投入、轮作休耕等制度供给明显不足;此外,农业绿色补贴以农业综合开发的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财政投入为主,完整规范的补贴体系有待完善。“十四五”时期,要进一步以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安全、农民稳定增收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为目标,完善农业补贴政策。一是绿色农业补贴要确保主要农产品供给安全,尤其是要保障粮食安全,坚守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战略底线,积极推动绿色农业生产能力的提升,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二是实施正向和负向激励,通过利益机制鼓励引导农业生产者采取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绿色生产行为,并由有关部门制定影响农业绿色发展的负面清单。对于触碰底线者,可视情节轻重削减直至取消其农业补贴,形成强制性约束。三是在操作层面上,要充分考虑到各地差异,不搞“一刀切”,保障农业资源环境安全的补贴措施应聚焦重点、精准实施。
建立完善运转有力的农业绿色发展保障机制
保障农业绿色发展,必须利用政府在制度供给领域的优势,破除阻碍资源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弊端,在此基础上引导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当前,在农业绿色发展进程中,耕地保护、农业污染防治、农业生态保护、农业投入品管理等领域呈现出政府“热”市场“冷”的特征,表明市场在农业绿色发展方面的主观能动性、参与积极性还不高,相关领域的保障机制尚不健全。“十四五”时期,要通过健全农业绿色发展的保障机制形成有效的激励效应,确保农业绿色生产者获得更多的效益。一是推动建立配套政策,探索农业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建立农业绿色发展的金融、用地、用电等要素保障机制,培育新型市场主体,开展社会化专业化服务。二是强化科技支撑,优化农业科技资源布局,加强农业污染防治基础研究、关键技术集成示范应用,组建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等国家科技创新联盟。三是强化考核评价,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的工作指导服务,通过专项检查、年度评估、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加强绩效考核,健全工作落实与资金支持的挂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