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探索环保队伍职业化建设新路子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16-08-19 11:05:36 浏览()次

  天上无人机、水中橡皮舟,娴熟的操作、专业的技术,一份份样品采集,一组组数据迅速分析传输……山东省环保厅按照日前出台的《关于加强全省环保队伍职业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组织开展了2016年省、市两级环境监测站协同联动环境应急监测拉动演练,这是提升环境监测队伍职业化水平、强化监测人员职业素养和履职能力的一个具体体现。

  山东省环保厅厅长张波告诉记者:“面对当前复杂的工作形势,各级环保部门都程度不同地存在职业化不足的问题。我们提出培训、比武、讨论、创新有机结合的工作思路,大力开展职业化建设,就是要提升干部职工发现问题、分清责任、依法行政的水平,努力建设一支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环保队伍。”

  开展职业培训和监管技术大比武

  “2015年全省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比2013年分别改善22.5%、18.1%、36.6%、14.6%;去年底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实现了水环境质量连续13年持续改善。”这是记者从山东省环保厅了解到的一组数据。

  但山东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全省17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都没有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省控重点河流虽然基本消除了劣Ⅴ类水体,但治污成果还不稳固;全省涉及重金属、剧毒物质和危险化学品排放的企业近5000家,环境监管和安全防控压力巨大。

  严峻的环境形势,需要一支职业化的环保队伍。

  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齐鑫山告诉记者:“为强化环境监察队伍建设,我们以规范环境监察队伍管理、提高职业化水平为目标,设立了师资评定委员会,多渠道、多层面优化师资资源,强化师资培训,实行动态管理,积极探索培训途径与方法,初步建立了集中面授、网络培训、现场观摩和技术比武相结合的‘四位一体’环境监察培训新模式。去年共有1375名环境监察干部参加省级以上培训,超额完成了环境监察培训目标任务,有力提高了环境监管职业化水平。”

  山东省结合当地实际,在《意见》中明确,培训可以分级进行,省级环保部门主要负责厅各处室、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市环保局领导班子成员、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县级环保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培训。市级环保部门主要负责市局其他工作人员和县级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培训一般包括任职培训和专题培训两种类型,综合采用课堂教学、现场教学、网络教学等方式进行。山东省环保厅统一组织制定全省环保系统培训大纲和培训计划,市级环保局可根据各自实际作必要补充和调整。

  实战才能锤炼精兵。自2011年以来,山东省已经开展了3次环境应急实兵演练暨监察监测技术大比武活动。山东省环保厅确定,省级环保部门每两年组织一次全省环境监管技术比武活动,市级环保部门参照省级的做法隔年开展比武活动。大比武以环境监测、监察、应急、审批等基本的环境监管工作为主要内容,根据环保工作需要适时补充调整相关内容。比武活动必须贴近实战要求,参加比武的选手要体现山东环保的职业精神和工作作风,练真本领,比硬功夫。比武实施方案要科学编制,有关裁判工作要提高专业水平,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开展“四个在哪里”大讨论

  《意见》中提出,开展问题在哪里、症结在哪里、对策在哪里、落实在哪里“四个大讨论”,这对于提高全省环保系统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锤炼“严和实”的作风,无疑是关键环节。

  张波说:“当前环保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不少同志都觉得很难。其实所谓难,也就是问题多,解决问题的过程实际就是创新的过程。开展‘四个在哪里’大讨论,对于推动全省环保事业发展具有战略性、基础性的意义。”

  山东省环保厅明确,省级环保部门每两年组织一次全省环保系统“四个在哪里”大讨论,市级环保部门可以结合各自实际隔年组织开展讨论活动。

  “四个在哪里”大讨论紧扣环保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发现问题、解析症结、谋划对策、推动落实”4个步骤循序展开;要坚持“解放思想,科学务实,积极作为,敢打硬仗”的作风;要体现“严和实”的要求,防止讨论活动变成形式主义,或隔靴搔痒,或半途而废。

  山东省环保厅要求,各单位要组织全体人员深入思考本单位、本岗位工作和队伍建设中面临的实际问题,至少梳理出1个~2个通过努力能够推动解决的突出问题。要准确描述所发现的问题及其表现,分析问题背后的症结,找准解决问题的着力点。开展调查研究,集思广益,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目标、策略、举措。建立推动落实的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明确解决问题的路线图、时间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讨论成果应当由相应的组织责任单位汇编成册,并建立解决问题的工作台账,将问题整改纳入各级环保部门督办体系,确保有关问题切实得到有效解决。

  实行环境管理创新奖励

  实行环境管理创新奖励,及时发现、激励和推广基层环境管理创新成果,把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有机结合。环境管理创新是指应用于山东环境管理,经实践和必要的时间检验,证明能够解决某一方面突出问题并稳定产生良好效果,得到相关方面公认的新政策、新机制、新方法等环境管理创新性成果。

  山东省环保厅确定,省级环保部门每两年组织一次全省环保系统环境管理创新奖励活动,地方环保部门可根据各自实际隔年开展相应活动。

  实行环境管理创新奖励要以解决问题为根本目标,以实践检验和相关方面公认为评判标准。在成果遴选过程中要注重全面深入的考察工作,防止简单地以专家投票决定取舍。环境管理创新应当向省以下环保基层倾斜,鼓励基层单位和人员解放思想、积极作为、勇于担当。

  山东省环保厅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及时推广环境管理创新成果,使创新成果在实践中进一步得到深化和完善。要形成尊重创新人才的浓厚氛围,获奖人员既可以是在职职工也可以是退职人员,要让为山东环保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同志得到应有的荣誉,并成为全省环保系统学习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