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周雁凌 季英德济南报道 山东省教育厅日前印发《山东省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版)》,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根据污染天气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措施,发布红色预警时,各学校停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应当暂时停课。
重新修订方案应对重污染天气
早在2013年11月,山东省教育厅为应对重污染天气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施方案》。但随着近年来雾霾频发,原实施方案已不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按照《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省教育厅对《山东省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修订,主要是对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和有关预警措施进行了调整。
新实施方案确定,山东省教育厅负责指导和督促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做好健康防护工作,及时向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通报工作情况,并督促各级教育行政单位及学校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工作。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天气污染预警等级及实际情况制定、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及时传达给辖区内的各级各类学校。各学校根据《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指导要求,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送工作简要情况。通过常用家校交流平台及时告知家长,让家长和学生做好应急准备。省属高校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向省教育厅报送工作情况,并及时告知学生,让学生做好应急准备。
红色预警时各学校停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动
新实施方案指出,预测未来1天及以上出现重污染天气(200<AQI<500),发布蓝色预警(Ⅳ级)时,呼吁师生及家长上下学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能源消耗;提示学校应减少学生户外活动,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外出人员采取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学校应强化校园裸露地面扬尘控制措施。
当预测连续3天及以上出现重度污染天气(200<AQI≤300),发布黄色预警(Ⅲ级)时,学校应减少体育课、课间操、跑步等户外活动;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学校应增加对校园裸露地面洒水抑制扬尘频次。
当预测连续3天及以上出现严重污染天气(300<AQI<500),发布橙色预警(Ⅱ级)时,学校应停止体育课、集体操、跑步等户外体育运动,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各类户外大型活动。所耽误体育课可采取调课方式,以保证课程计划落实;学校应每周或每日做好学生入校(园)体检并做好跟踪记录,对出现异常状况的学生采取适当隔离措施,通知家长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当预测1天及以上出现严重污染天气(AQI≥500),发布红色预警(Ⅰ级)时,各学校停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应当暂时停课。在暂时停课前,各学校要指导学生科学安排自学计划,适当布置自学内容,可以安排网上学习或电话辅导。有留校学生的学校应当全天开放图书馆、运动馆等室内活动场所,安排组织好在校住宿学生室内活动,要确定专人负责安排好学生日常活动,待天气好转后另行安排时间补课。
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
新实施方案指出,要加强宣传。学校应把对学生预防重污染天气的教育与学校的健康教育课相结合,通过系统的知识讲解加深学生对污染天气危害的认识并了解常见预防方法。通过黑板报、宣传海报、校园广播、《致家长的一封信》、主题班会、征文比赛等形式加强预防污染天气的教育,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掌握必要的预防知识。组织丰富多彩的体验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增强保护环境、预防污染天气、加强自我身体保护的意识。
新实施方案强调,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让学生养成冬季户外戴口罩的习惯,不在雾霾等污染天气下运动,避免到人多空气流通不畅的地方,外出归来要及时清洗脸部及裸露皮肤,也可使用清水冲洗鼻腔。当出现咳嗽痰多、咽喉疼痛、呼吸道不畅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学校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当因大气重度污染而暂时停课时,要加强与家长、学生的沟通,密切关注学生在家的情况,避免意外事故发生。联合当地气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为师生讲授基本的空气质量辨别方法,让师生基本掌握污染天气的特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学校做好应急管理培训,学校负责组织师生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