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安开展“亮剑斩污”专项行动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4-08 20:38:10 浏览()次

辽宁省公安厅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即日起至今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亮剑斩污”专项行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积极协调环保部门,围绕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肆意排污等10项环境违法行为予以严打。

  10项打击重点主要包括:污染饮用水水源地;非法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害物质;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使用、提供、处置危险物质;故意闲置或不正常使用水污染处理设施,以及将水污染物未经处理设施处理直接排入环境;故意闲置或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恣意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盗窃、损毁、不正常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故意作假数据;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环境保护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他严重危害环境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同时,辽宁省公安厅还成立了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区公安局,加挂辽宁省公安厅环境安全保卫总队牌子。

  这支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的专业队伍,除负责全省环境安全保卫,还将重点做好大伙房水源地的安全保卫工作。

  此次专项行动中,群众可拨打110、12369两部热线电话举报。另据了解,针对群众举报线索,辽宁有关方面正在申请设立奖励基金。

  记者还从辽宁省环保厅获悉,从即日起,辽宁省公安和环保两部门全面展开共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活动。按照要求,省环保和公安部门要建立执法联动机制,遇到重大环境污染等紧急情况,环保和公安部门将联合执法,分工协作,无缝衔接。对于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件,省公安厅和环保厅将联合挂牌督办并跟踪管理。

  据辽宁省环保厅相关人士介绍,自去年“两高”司法解释发布以来,辽宁省环保和公安部门建立了执法联动机制,加大了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工作力度。目前,抚顺、锦州、葫芦岛、大连、营口、盘锦6市共计10起涉嫌环境刑事案件移送公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