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巴续签双边核安全合作议定书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5-28 23:09:27 浏览()次
本报记者霍桃5月27日北京报道 第七次中巴核安全合作指导委员会会议今日在京召开,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国家核安全局局长李干杰出席会议并与巴基斯坦核管局主席安瓦尔·哈比布进行了亲切友好的会谈,双方签署了第七次中巴核安全合作指导委员会会议纪要。
李干杰首先对安瓦尔·哈比布一行的来访表示欢迎并对中巴两国在核安全领域一直以来卓有成效的合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向巴方介绍了中国核电发展的现状和趋势。他说,截至目前,中国已有商业运行核电机组19台,均保持着良好的安全运行记录。在建核电机组有29台,质量控制也得到了有效保障。
李干杰表示,中方一贯重视核安全以及核安全监管工作,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在日本福岛核事故后,进一步增加了安全改进措施。一是在开展核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了对运行核电厂和在建核电厂的改进行动计划;二是着力推进每一项安全改进措施的标准化、规范化;三是持续深入开展福岛核事故经验教训研究,不断扩展和完善安全改进行动内容。
安瓦尔·哈比布感谢中方对两国核安全合作的重视,并对中方长期以来的支持和帮助表示诚挚的谢意。他高度赞赏中国在国际核安全监管合作中保持的积极、开放的态度,希望双方能开展更为密切的合作和交流,共同为全球的核电安全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有关部门及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共同见证了双边核安全合作议定书的续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