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拆掉交界处的“隐形墙”?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5-11-04 23:56:03 浏览()次

笔者近日参加一场城市建设学术研讨会时,听到一位学者吐槽起自家门口的一条马路,“一侧有隔离栏,另一侧却没有。没有隔离栏的那侧,总有汽车违停,经常发生剐蹭事故。”同一条马路,为何不在两侧统一安装隔离栏?这位学者道出个中缘由:马路两侧分属两区。A区不管,因为对面不属自家管辖区;B区资金紧张,没法向A区“看齐”。

类似问题并不鲜见。比如,中部地区某两镇交界处自发兴起的油茶和水果产业基地,却因分属两镇,一边在属地政府推动下争取到配套资金,修起水泥路和蓄水池,另一边却还是砂石路,灌溉问题也没解决。相邻之处,却因所属行政区财政实力不一、地方领导重视程度不同,发展迥然不同,不免让群众产生误解。

一些交界处还存在“三不管”或“管不好”的问题。比如,有地方某两区交界处曾出现建筑垃圾非法倾倒点,双方却都坚称倾倒点不属于自己管辖,不愿处理。一些省、市交界地带人文相近,但社会治理标准不同,就容易产生争议。比如,骑电动车出行,A省允许带一名12周岁以下儿童上路,B省则将搭载人年龄放宽至16周岁以下,因此容易出现处罚对象有异议的情况。

这些“割裂”现象,仿佛有堵“隐形墙”横亘于前,阻碍着要素合理流动和聚集。这些“隐形墙”,说到底,是行政分权壁垒与部门本位主义的表现。如何拆掉交界处的“隐形墙”?具体来说,可从组织重构、明确机制、资源畅通三步入手。

要实现跨区域资源整合、政策协调、服务联动,首先要树立整体意识。换言之,得有个指挥中枢。谁来指挥?从各地实践来看,有的按照“产业关联、区域相邻、便于组织”的原则组建产业链党委,有的建立以人大、政协、政府部门、公检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等主体为主的联动工作联席会议,还有的在涉及跨区域重大项目时,大家以同比例出资、同股同权成立建设主体来推动项目落地。

组织成立后要规范运行,还得靠清晰的权责制度设计,明确行政交界地带“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管不好怎么办”等问题。比如,建立跨行政区域的联合审批、联合执法、应急响应等标准化流程,打破信息不对称,降低协调成本,实现“1+1>2”的效果。监督和问责方面,也要建立跨越单一行政区的绩效考核体系,引入上级督导或第三方评估机制,明确“有福同享、有责共担”的原则。

而要往交界地带注入“活水”,关键在于怎样让“人、财、物、数”等资源实实在在流动起来。不可否认,各地的资源禀赋和财政实力有所不同,区域协调发展不是搞平均主义,而是讲究在因地制宜基础上的共同进步。比如有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协作和公共服务项目处在交界地带,倘若让一方承担,的确会产生“不愿投、投不起”的顾虑。若相关各方按约定比例注入资金建立跨区域协同发展基金或专项资金池,也许是解决“谁掏钱”难题的一个方向。

拆掉交界处的“隐形墙”,说到底,是让“多本账”合成“一本账”,核心是以协调机制取代垂直的行政命令,在协商中得到最大公约数。这个公约数,正是破解行政交界地带社会治理“真空”困境、经济发展协同“两张皮”的关键密码。

编辑:刘秀凤

笔者近日参加一场城市建设学术研讨会时,听到一位学者吐槽起自家门口的一条马路,“一侧有隔离栏,另一侧却没有。没有隔离栏的那侧,总有汽车违停,经常发生剐蹭事故。”同一条马路,为何不在两侧统一安装隔离栏?这位学者道出个中缘由:马路两侧分属两区。A区不管,因为对面不属自家管辖区;B区资金紧张,没法向A区“看齐”。

类似问题并不鲜见。比如,中部地区某两镇交界处自发兴起的油茶和水果产业基地,却因分属两镇,一边在属地政府推动下争取到配套资金,修起水泥路和蓄水池,另一边却还是砂石路,灌溉问题也没解决。相邻之处,却因所属行政区财政实力不一、地方领导重视程度不同,发展迥然不同,不免让群众产生误解。

一些交界处还存在“三不管”或“管不好”的问题。比如,有地方某两区交界处曾出现建筑垃圾非法倾倒点,双方却都坚称倾倒点不属于自己管辖,不愿处理。一些省、市交界地带人文相近,但社会治理标准不同,就容易产生争议。比如,骑电动车出行,A省允许带一名12周岁以下儿童上路,B省则将搭载人年龄放宽至16周岁以下,因此容易出现处罚对象有异议的情况。

这些“割裂”现象,仿佛有堵“隐形墙”横亘于前,阻碍着要素合理流动和聚集。这些“隐形墙”,说到底,是行政分权壁垒与部门本位主义的表现。如何拆掉交界处的“隐形墙”?具体来说,可从组织重构、明确机制、资源畅通三步入手。

要实现跨区域资源整合、政策协调、服务联动,首先要树立整体意识。换言之,得有个指挥中枢。谁来指挥?从各地实践来看,有的按照“产业关联、区域相邻、便于组织”的原则组建产业链党委,有的建立以人大、政协、政府部门、公检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等主体为主的联动工作联席会议,还有的在涉及跨区域重大项目时,大家以同比例出资、同股同权成立建设主体来推动项目落地。

组织成立后要规范运行,还得靠清晰的权责制度设计,明确行政交界地带“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管不好怎么办”等问题。比如,建立跨行政区域的联合审批、联合执法、应急响应等标准化流程,打破信息不对称,降低协调成本,实现“1+1>2”的效果。监督和问责方面,也要建立跨越单一行政区的绩效考核体系,引入上级督导或第三方评估机制,明确“有福同享、有责共担”的原则。

而要往交界地带注入“活水”,关键在于怎样让“人、财、物、数”等资源实实在在流动起来。不可否认,各地的资源禀赋和财政实力有所不同,区域协调发展不是搞平均主义,而是讲究在因地制宜基础上的共同进步。比如有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协作和公共服务项目处在交界地带,倘若让一方承担,的确会产生“不愿投、投不起”的顾虑。若相关各方按约定比例注入资金建立跨区域协同发展基金或专项资金池,也许是解决“谁掏钱”难题的一个方向。

拆掉交界处的“隐形墙”,说到底,是让“多本账”合成“一本账”,核心是以协调机制取代垂直的行政命令,在协商中得到最大公约数。这个公约数,正是破解行政交界地带社会治理“真空”困境、经济发展协同“两张皮”的关键密码。

编辑:刘秀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