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临安率先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4-09-02 00:40:54 浏览()次

“2023年,杭州市临安全区森林覆盖率达82.64%;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和4个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到Ⅱ类的比例均为100%......”日前,临安区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首次听取审议临安区政府所作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并对区政府和17家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单位开展满意度测评和监督整改,以制度创新推动临安高质量生态文明建设。

临安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也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作为浙江省唯一拥有两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区县(市),作为“一湖一江”的源头和浙西生态屏障,近年来,临安始终以高度的环保担当和行动自觉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战略,致力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持续厚植生态文明“家底”。

过去一年,伴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的设计、推进和完善,临安区人大常委会和各级代表积极履职、探索创新,与政府及相关部门协同优化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生态制度的考核评审机制。在全面参与林长制、天目山保护立法、执法督查、惠企服务等方面统筹发力,助推生态经济动能持续释放。

2024年3月,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部署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试点工作,临安区作为“全省先行、杭州唯一”试点地区,推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开启了生态文明报告制度的实践探索。

临安区制定出台《关于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的实施方案》,围绕“一年试点创品牌、两年区镇全覆盖”的目标,成立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创设“天目叠翠·生态惠民”人大监督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品牌,为探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搭好框架。

为扎实推进试点各项工作,临安区制定了“4·6”报告法。“4”即4个明确,重点对报告的主体、方式、内容、时间等四方面进行了明确。“6”则是对报告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规定,不仅要涵盖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生态制度五个方面,还要报告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重大事项。此外,临安区还在锦南街道、太湖源镇、天目山镇、河桥镇4个镇(街道)同步试点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工作。

围绕会前准备,会中审议,会后督办三个阶段,临安区设置了“查、看、谈、听、评、改、馈”的“7”步走监督闭环。会前,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基层一线“查、看、谈”,对17个职能部门、4个试点镇(街道)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开展调研,对近年来开展的生态领域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

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和人大监督情况报告的基础上,区人大常委会还将形成审议意见清单,交区政府相关部门研究办理,并督促相关部门在三个月内反馈有关整改情况,进一步增强人大对生态文明建设监督质效。

临安区还积极探索制定生态文明建设评估指标,推出“27·6”三色标,围绕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生态制度5个方面,设立27个重点评价指标,通过红、绿、蓝“三色”分类管理。其中,13个为约束性指标,赋红色,是必须完成的基础目标;9个为激励性指标,赋绿色,是需要努力实现的拓展目标;5个为创新性指标,赋蓝色,是临安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

此外,还确立了2024年度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6件重点报告事项,即:加快天目山名山公园建设,积极筹办世界生物圈大会;强化创新提质;推进《浙江天目山自然保护区条例》宣传贯彻工作;高质量通过省级低碳试点县验收;推深做实林长制,加强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保护;争创农作物秸秆全量化利用试点区。形成了一套目标明晰、易于评价的监督评审体系。

下一步,临安区将以全省“先行试点”为契机,做好试点总结和经验推广,深化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为全省打造生态文明绿色发展标杆之地、杭州建设全域美丽大花园提供更多临安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