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之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近年来把秸秆禁烧作为蓝天保卫战的重点战役,多措并举,环境空气质量连续5年居全省前十。之所以取得显著成效,主要有以下做法。
一是以全覆盖式宣传凝聚共识。以乡镇为单位,将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知张贴到村民组、自然村;发放《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宣传奖补政策;在重点路口和连片田间悬挂标语,宣传车辆沿路巡播禁烧措施,以村组为单位与种植户签订禁烧承诺书。
二是用网格管理压实责任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推行“县统筹、乡为主、村落实、组管片、户联防”网格化管理,全县由11个乡镇党委书记担任政委,乡镇长担任网格长,行政村(社区)网格由乡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包保,将秸秆禁烧任务细化到田、责任到人。33个县直单位分别对口联系乡镇开展帮扶,常态化进行焚烧火点巡查和追责处罚。
三是转化通道提升利用率。在堵的基础上,疏导打通秸秆综合利用通道。一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和培育秸秆综合利用主体,鼓励有条件的村兴建秸秆收储基地,力争每个乡镇有1个以上产业化利用主体。另一方面,加大技术转化力度,派出技术骨干,支持养殖场(户)购置和建设与养殖规模匹配的秸秆处理加工设备及秸秆青贮氨化设施,推广秸秆窖(池)青贮技术,指导食用菌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实施以食用菌栽培为重点的秸秆基料化利用,推广平菇、大球盖菇等能够充分消耗农作物秸秆的种植模式示范种植。目前全县与各乡镇政府签订秸秆收购协议的企业有26家,其中秸秆综合利用500吨以上的企业有9家,秸秆综合利用达到91.5%。
与此同时,绩溪县在开展秸秆禁烧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难题。
一是秸秆焚烧火点屡禁难绝。今年以来,绩溪县已被市“蓝天卫士”发现火点3处,是2022年度同期的3倍。加之全县农作物种植面积相对较小,导致相对火点数高,禁烧形势严峻。
二是奖补激励机制不健全。在秸秆综合利用上,因省级秸秆奖补专项资金大幅下降,县配套资金也不足,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资金保障压力加大。在秸秆禁烧工作上未能坚持推广正面激励、绩效奖励等措施,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禁烧干部、网格责任人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秸秆综合利用待加强。虽然绩溪县全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并陆续建设了秸秆收储点和综合利用项目,但因秸秆离田收储成本高,每台打捆机械近20万元,打捆亩成本60元—80元,离田运输亩成本60元-100元,因而不同程度存在秸秆长期堆放在田间地头、未及时还田或者进行清运收储等问题。同时,部分山区乡镇受限于地形、经济成本以及烧土灰等传统习俗影响,秸秆综合利用推进不够深入、全面。
秸秆禁烧工作成效直接关系空气质量的好坏。不断深入融入长三角发展的绩溪县,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大管控力度。为此,笔者建议:
制定秸秆禁烧行政处罚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但现实中,有些火点情节轻微、有些违法个体农民属于年纪大、经济困难的弱势群体,行政处罚额过高,实施起来十分困难,最后导致不了了之,起不到应有的惩罚作用。建议修订处罚清单,对违反禁烧规定情节轻微、后果较轻的可以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减少对个人处罚的额度,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不予处罚,给予批评教育,以起到警示作用。
争取将绩溪县纳入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绩溪是山区小县,造血功能不足,加上2023年省级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预算大幅减少,无法奖补离田收储环节。而通过争取进入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整镇整村推进捡拾打捆、置办田间路边捡拾打捆运输机械及消防、电力、监控设备等将得到大力扶持。可结合绩溪小黄牛产业发展,支持秸秆饲料化企业购置饲料粉碎机和秸秆打包机械等,优先扶持新建规模养殖场购置与养殖规模匹配的秸秆青贮、黄贮、氨化和微贮处理设备。同时,支持秸秆肥料化利用,扶持企业新建发酵场所,购置秸秆粉碎、混合搅拌机械和发酵的相关设备。
作者单位: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