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领导生态文明建设的宝贵经验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2-06-20 12:37:41 浏览()次

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原则和重大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从思想、法律、体制、组织、作风上全面发力,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我们要不断科学总结和发扬光大党领导生态文明建设的宝贵经验,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强盛、中国美丽。

坚持思想发力和思想引领

坚持思想发力。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以生态文明理论创新推动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和生态文明实践创新,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的综合创新方法论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在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思想的指导下,继承中国古代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等优秀传统生态文化,借鉴国外可持续发展等思想,在我们党提出的生态文明这一具有原创性、时代性概念的基础上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生态兴则文明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全民行动、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等创新思想,明确了我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原则、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上述思想构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科学把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规律的理论创新成果。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历史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这两方面是不可分割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历史科学”成为“生态科学”,推动形成和完善了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思想。总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我们必须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教育群众、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坚持思想引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力指导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我们必须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从党的思想建设高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全党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思想理论水平。要坚持将学习和研究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理论教育、干部教育、党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党在领导实现生态文明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科学水平。凝聚全社会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思想理论共识。要坚持将学习和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国民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凝聚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社会共识;要利用现代新媒体等宣传教育手段,促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形成建设生态文明的强大社会合力。推动形成中国特色的生态文明学科体系。只有实现思想文化上的自立,才会增强思想文化上的自信,因此,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必须加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建设。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应该涵盖历史、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军事、党建等各领域。我们要坚持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理论研究和学术研究的重大内容,大力构建中国特色的生态文明话语体系、理论体系、学术体系和哲学社会科学体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科学支撑。

坚持政治发力和政治引领

坚持政治发力。我们党坚持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地位。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成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和鲜明特色。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人民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标志性、创新性、战略性重大理论成果,集中体现着生态文明建设上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集中体现着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思想精髓和实践要求。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出发,我们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按照党的基本路线,美丽中国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是党的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在明确党领导人民加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建设的基础上,党的十八大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内容,明确写入《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九大进一步完善了这一内容。这就表明,生态文明建设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坚持这一方略,就是要建设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我国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注重同步推进物质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我们要坚持绿色发展,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可见,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政治地位,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题中之义。

坚持政治引领。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学习和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广大党政干部要自觉把握和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论体系和精神实质,坚持按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践行者。坚持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统一。按照党的基本路线,广大党政干部要树立科学的政绩观,努力破除将人与自然、保护与发展、生态化与现代化对立起来的二元思维,将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和坚持搞好生态文明建设不动摇统一起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压实各级领导干部的生态文明建设责任。作为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必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层层抓落实,人人出成效。

坚持组织发力和组织引领

坚持组织发力。在党内民主建设中突出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生态文明建设是“国之大者”,全党理应无条件地贯彻和执行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但在现实中,仍然有一些单位和干部违背自然规律盲目决策,甚至阳奉阴违。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应该终身追究。”这就要求我们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党内民主建设。要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作用。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之所以会出现一些“失灵”现象,往往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到位有关,应进一步细化落实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在党员队伍建设中突出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党员队伍尤其是具有一定权力的党政干部的素质和担当、业务和能力、选用和考评成为关键问题。我们必须狠抓破坏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例不放,严肃查处,更为关键的是要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党的组织建设统筹起来考虑。

坚持组织引领。在民主集中制方面,我们要在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中确立生态文明的原则,将之纳入决策程序。不论任何事情和事务都必须符合生态文明原则,否则,党委就不能通过这些事项。各级党委对生态文明建设务必坚定自信和坚持自觉,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和做法,决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一地的经济增长。在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各级基层党组织要将所在单位的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党的工作。尤其是为了避免生态文明领域社会团体的“失灵”,必须在生态文明领域的各类社团当中建立党的组织,用党建引领社团工作和社团发展。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我们要提高广大干部生态文明素质和处理生态文明建设事务能力,建设一支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并完善相关制度尤其是监督机制和制约机制。在人才工作方面,各级党委要统筹规划各个方面、各个领域从事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打造国家生态文明人才库和智囊团,发挥他们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资政育人的作用,动员和组织他们为生态文明领域的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出谋划策。在党员队伍建设方面,要通过组织各种党组织活动,努力提高现有党员的生态文明素养和生态文明建设能力,充分发挥他们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同时,要从生态文明建设实际工作部门中发现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均突出的人才,加强培养和教育,使他们能够成为党的新鲜血液。

坚持制度发力和制度引领

坚持制度发力。加强党政主体责任,要求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和政策安排,我们党制定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制度。“党政同责”是指无论是党委系统还是政府系统都要承担起生态文明建设和治理的责任。“一岗双责”是指无论什么岗位上的干部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都要承担起生态文明建设和治理的责任。建立和完善中央环保督察制度。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生态环保行政执法有所不同,后者监督的对象是企业,前者监督的对象是地方党政部门。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这一制度成为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硬招实招。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考核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最重要的是要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这一制度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建立和完善河长制和湖长制。为了有效治理江河湖海,我国相继推出了河长制和湖长制,明确由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河长和湖长。正是由于推出了一系列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党内制度法规,才进一步推动了我国的生态文明制度创新。

坚持制度引领。目前,不少地方建立了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由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共同担任委员会负责人。在加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过程中,我们要将加强党的领导与坚持群众路线结合起来,将“运动式”治理和“常态化”治理统一起来,促进治理的制度化、法治化、民主化。要有效预防和科学防范在生态环保督察中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加强对督察的督察。在加强生态文明考核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的基础上,尽快将生态文明方面的指数和指标引入到考核评价当中。一些学者提出了“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的概念和核算方法。为了推动实现生态产品的价值,有必要将GEP引入考核和评价体系,促进广大党政干部形成正确的政绩观。在实行河长制和湖长制的同时,还应探索实行山长制、林长制、田长制、草长制、沙长制、冰长制,以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当然,从党内制度法规的角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还有很大的创新空间。我们要通过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来带动生态文明建设,在党的制度建设中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的原则和要求,通过创新党内制度法规来推动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和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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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张云飞,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