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近日正式实施。该规定的实施,标志着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正式在全省推广公开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制度(以下简称:公开道歉承诺)。
据悉,公开道歉承诺已经在深圳试行多年。本次发布的规定就是在深圳实践公开道歉承诺制度的基础上制定的。自2016年深圳将公开道歉承诺制度纳入《深圳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以下简称:《裁量权标准》)以来,公开道歉承诺经历了两次“变革”。
2019年7月,深圳发布《裁量权标准》(第六版),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工作指引,统一规范公开道歉承诺申请书、公开道歉承诺书等文书模板,增加线上道歉承诺方式。2021年11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新颁布的《行政处罚法》《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发布的《裁量权标准》(2021年版),将公开道歉承诺与裁量权标准中的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进行衔接,明确关于实施“双罚制”的案件实施道歉承诺的形式。
按照制度设计,公开道歉承诺包括提交道歉承诺申请、审定道歉承诺书和签名登报道歉承诺等多个环节,都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层管理人员全程亲身参与。
“处罚不是我们真正目的,对企业起到启发作用,让企业自觉守法才是根本。”深圳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相关负责人说道。
“亲自提交申请、参与审定过程、亲笔签名,亲历了这些过程,确确实实让我们感受到了提高环保意识的重要性,警示自己以后不能犯这样的错误行为了。”深圳某企业负责人就自身的违法行为向社会作出诚恳道歉,并说出了他的感悟。
自公开道歉承诺实施以来,深圳市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改正率明显提高。2016年至2021年,深圳累计有1270家违法企业在深圳主流媒体公开道歉承诺,均在作出处罚决定前自觉完成整改。其中,2020年、2021年分别有53家、48家企业公开道歉承诺,减免处罚金额分别为469.5万元、487.4万元,均占当年总处罚金额的4.3%。2020年公开道歉承诺企业中,再次违法企业6家,2021年仅2家,企业守法意识明显增强。
“从数据分析,深圳‘环保道歉企业数量’呈下降趋势,说明了企业环保意识的增强,也进一步说明了公开道歉承诺是行之有效的。”深圳一名资深律师认为,公开道歉承诺并不仅是对违法者的曝光,更多的是让公众共同参与环保,监督环境违法行为;因更多的人关注环保,减少行政执法可能带来的社会矛盾,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根据数据显示,公开道歉的企业主要为守法意识和能力相对薄弱的小微企业,该制度一方面实现了对企业的守法指导和帮扶,另一方面也缓解了行政处罚给企业造成的资金困难,助力小微企业绿色健康发展。
据介绍,深圳将继续推行行政处罚案件认错认罚从宽制度,通过给违法企业自身一个改正的机会,敦促违法企业用沉甸甸的责任体现企业的担当,用实实在在的效果检验道歉的诚意,用环境质量的改善兑现自己的环保承诺;继续落实宽严相济、惩教结合的原则,改变传统生态环境执法中守法教育和引导不足、社会监督不够等问题,帮助企业提升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环境守法氛围,打造公开道歉承诺“深圳样板”。
《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实施后,各市正积极落实。广州、佛山等地针对符合该制度适用条件的违法行为,指导企业主动完成整改、做好公开道歉,积极为企业争取从轻处罚,强化处罚的教育功能以及促进守法功能。
编辑:张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