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环境考量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中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0-08-26 20:24:50 浏览()次

 针对永宁县宁夏启元药业有限公司异味扰民生产车间整改停滞不前、永宁县工业园区未按时序进度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储存处置场等问题,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对永宁县政府进行了公开约谈。

  约谈指出,目前永宁县异味扰民整改与自治区、银川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有偏差,整改措施不相符,整改工作严重滞后。自治区、银川市整改方案分别要求于2018年12月底前、2019年4月底前和2020年12月底前,制定产生恶臭扰民车间搬迁方案、全面启动搬迁工作、完成搬迁工作。但永宁县委、政府制定的宁夏启元药业有限公司异味扰民整改方案上放松整改要求,变通整改事项,分别要求于2018年12月底前、2019年4月底前和2020年12月底前,制定产生恶臭扰民车间关停或转产方案、全面启动恶臭扰民车间关停工作,与中央、自治区、银川市整改要求和精神严重不符,整改工作严重滞后。

  永宁工业园区一般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建设项目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一项重要任务。目前,该园区共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企业42家,年均产生工业固体废物800余吨,园区一直没有固定的一般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进行固废处置。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必须在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但永宁县委、政府及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在一般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规划和建设上不积极、不主动,整改工作不重视,等靠思想严重,造成此项整改工作一直停留在前期准备阶段,达不到整改时序进度,整改工作进展缓慢,被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通报督办。

  约谈要求,永宁县委、县政府要紧盯启元药业恶臭扰民整改问题,严格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和区市两级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不找理由、不找借口、立说立行,坚决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