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的督察,是中央第一次对央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如何根据央企特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是督察进驻后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分析督央企和督地方的差别后,充分考虑了企业的实际情况,创新提出了一系列精准、高效的环境信息公开措施。
根据督察要求,中国五矿集团所属三级以上企业应协调所在区县电视台,每天 7 时至 22 时在电视主要频道滚动播出督察组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每天累计播放时间不少于 30分钟。
然而在落实过程中,中国五矿集团上述一些企业提出了存在与地方电视台协调难度大、经费支出困难等实际问题。督察组本着讲究时效、客观应对的原则,第一时间进行认真研究,妥善地解决了这一问题。若因协调难度或经费限制等原因没有条件在电视台播出的,可以在企业门口和企业围墙外500米半径范围,选择居民区或其他人员流动较大的区域,尽量利用既有设施,设置若干公告牌,将督察组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予以公开。
关于在区县电视台播出问题,有区县电视台的可以在区县电视台播出,没有的可在市电视台播出。
关于网站信息公开问题,中国五矿集团总部及其下属生产和实物流通类企业,需及时在企业网站上开设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相关栏目,金融类企业和纯贸易类企业不需要开设该栏目。
来自中国五矿集团的信息显示,截至7月13日12时,纳入统计的128家三级以上企业均已按规定进行了信息公开。其中,有门户网站的59 家企业均在网站设置了边督边改信息公开专栏,北京东城区、江西修水县、河北涿州市、山东鲁中、内蒙古化德县等13家电视台已滚动播放督察组进驻消息及联系方式。据了解,督察组下一步将在重点督察阶段对相关企业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抽查。
截至7月14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接到群众举报111件,其中针对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领域的举报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