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生态保护与建设,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逐步提高生态环境承载力,山东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等部门联合编制的《山东省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日前正式发布,为全省推进生态保护与建设划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
明确任务,细化指标
据了解,《规划》明确了保护和培育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湿地与河湖生态系统、建设和改善城市生态系统等11项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任务,并按照森林生态、湿地与河湖生态、城市生态等8大生态系统,细化了28个具体指标。
《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服务功能增强,重点治理地区生态实现良性循环,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明显加强,防灾减灾、净化空气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明显提升,生物多样性下降趋势得到遏制,生态保护与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协调推进。
到2020年,全省林木绿化率要达到27%,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70%,重要河湖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82.5%,省控重点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淮河、海河、黄河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比例分别达到64.5%、25%、88.9%。
将全省划分为五个区域
依据自然地理特征及生态环境状况,《规划》将全省生态保护与建设划分为鲁北平原区、鲁西平原区、鲁中南山地丘陵区、鲁东低山丘陵区和海洋区5个区域。
鲁北平原区是全省生态环境最脆弱的地区,重点强化沙化、荒漠植被封禁保护,加强退化林带修复。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改善、修复重要河湖和中小河流水生态环境,开展滨海湿地、河口、海湾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鲁西平原区土地、湿地资源较多,光热资源丰富,森林资源较少,沙化、荒漠化土地面积较大,重点保护现有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改善河流水质,确保南水北调用水安全。
鲁中南山地丘陵区是山东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区域,要重点加强荒山造林绿化以及退化防护林、湿地与河湖生态修复、退耕还林还果等工程建设,强化水土流失综合整治,保护生物多样性。
鲁东低山丘陵区是全省森林资源最丰富的地区,要重点加强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建设,开展防护林体系建设,实施退化森林和湿地的修复,有效控制陆源入海污染物排放。
海洋区要重点加强海洋生态灾害防治,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强化海洋保护区建设,维护海洋生态安全。
生态保护与建设纳入考核
为确保生态保护与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山东省提出,各级政府对生态保护与建设负总责,各市、县(市、区)和省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与《规划》相衔接的区域性、行业性和专题性规划,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时间要求和投资需求。
围绕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创新政策资金扶持方式,建立完善生态补偿制度,统筹安排资金用途,优先支持生态保护与建设。对农业面源污染、重点流域治污等,实施倒逼机制,设置刚性指标任务。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和重点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建立科技创新平台,鼓励科研攻关和成果转化。
山东省要求,要把生态保护与建设作为科学发展观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政府考核体系,定期进行考核。建立健全生态保护与建设法治体系,充分发挥资源环境约束的倒逼作用,抑制高消耗、高污染行业增长。采取联合执法、挂牌督办、限批约谈等综合措施,整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破坏行为。同时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制度,实行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