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排污者无利可图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15-09-30 22:57:41 浏览()次

利益的诱惑往往使环保意识不堪一击。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等改革,有望让环境破坏者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支付足够的代价

近日,老家一家电镀厂的老板向笔者“诉苦”,说他的企业盈利很好,却屡次被环保局刁难,如今被封了。但笔者明白,这对镇上的乡亲来说是好事。

在传统习俗中,故乡家家户户房前屋后尽种树栽竹,甚至以竹木的长势视为家族“风水”好坏的征兆。于是,整个小镇浓荫如盖。可是到1984年前后,有老板看中了镇上的古樟树,几乎一两个月内,几十棵树龄上百年的大樟树砍倒在地,树干被千刀万剐,一片片投入大蒸笼内,曰“熬樟树油”。据说每棵能让镇里“赚”二三百元。今天提起此事,这位电镀厂老板也承认,那时“砍树熬油”,是件比杀鸡取卵还愚蠢百倍的傻事。

现实生活中,类似的“傻事”不胜枚举。一座小化工厂导致溪中鱼虾灭绝,一个采石场让青山千疮百孔……在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上,杀鸡取卵者大行其道,原因在于利益的诱惑往往让环保意识等不堪一击——持刀者只盯着从腹中取出的那枚鸡蛋能换几毛钱,而全然不顾这只生蛋的母鸡可持续利用的巨大价值。

日前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有望让环境破坏者不敢轻举妄动。特别是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等改革,将为完善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提供信息基础,让环境破坏者为自己的举动承担相应的责任、支付足够的代价。今后,在考核企业和地方发展时,既要计算他们贡献了什么,也要核算其生产经营活动所带来的污染物治理成本和环境退化成本。一家污染乡里却称每年“贡献”了上千万元利税的企业,如果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必须承担相应的资源利用和环境修复费用,估计不但毫无利润可言,还要背负几千万、上亿元的环保欠账,到那时,这样的排污企业除了砸锅卖铁偿还环境负债,唯一的出路就是关门大吉。

环境污染层出不穷,根源在于一些破坏环境者损人利己总能得逞。从制度上就让排污者无利可图,或许是生态文明建设顺利推进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