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姚伊乐5月27日邯郸报道 受环境保护部委托,环境保护部华北环保督查中心今天会同河北省环保厅向邯郸市政府反馈了当地大气和水环境治理综合督查情况。邯郸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参加了反馈会。
为贯彻落实新《环保法》,推进大气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地方政府环保责任,根据环境保护部工作部署,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联合河北省环保厅于4月下旬和5月上旬,对邯郸市开展了综合督查。督查组走访了市直有关部门和部分县(市)政府;调阅了地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相关资料;检查了涉及17个县(市、区)的8个工业园区及部分产业聚集区,50余家工业企业,以及部分建筑工地、煤场料堆和河流水体。受理群众来信来电,并对部分举报进行了核实。
督查认为,邯郸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全市工作重中之重,初步建立了党委政府统揽领导、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协调联动的环保工作机制。近年来,通过不懈努力,邯郸市产业转型步伐逐渐加快,落后产能淘汰、重点行业治理、燃煤锅炉拆改等治污减排工程成效明显,生态建设和农村环境提升取得积极进展,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改善。新《环保法》实施以来,邯郸市环境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已对100多家企业采取了查封扣押、按日计罚、挂牌督办、移送公安等处罚措施,发挥了震慑效果。
督查指出,邯郸市环保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进展,但从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更高要求来看,从全市环境质量水平和人民群众的环境期待来看,问题依然突出。
一是重化产业集中,污染企业围城。邯郸市历史上形成了以重化产业为主导的工业格局,2014年,全市炼铁产能约6500万吨,炼钢产能约6700万吨,能源消费总量约4200万吨标煤,其中煤炭占比84%。现有产业布局也给大气污染治理带来挑战,全市建成区及周边有邯钢等12家钢铁企业,还有邯电、裕泰煤化工等多家用煤大户。钢铁企业发展,与城市规划以及居住环境改善的矛盾日益突出。
二是减煤压钢进展不够理想。主要减煤措施存在虚算减煤量的问题,减煤计划中拟通过压减钢铁实现减煤1188万吨,但经核算,理论上最大减煤量仅700万吨;虽然由于钢铁等行业下行,2014年规上工业耗煤量较2012年同比减少450万吨,但后续减煤任务仍然艰巨。崇利制钢、鹏鑫特钢、华瑞铸管等钢铁企业高炉、转炉均未按邯郸市2014年钢铁产能压减计划要求压减到位;永洋钢铁、新兴铸管等钢铁企业虚报烧结、高炉规模,或擅自扩容改造,从而逃避淘汰。
三是水环境治理形势不容乐观。2014年,全市15个主要河流监测断面中,14个断面的COD或氨氮浓度较上年同期有所上升。今年1~4月,又有8个断面的COD浓度较上年同期呈上升趋势。滏阳河被誉为邯郸市的“母亲河”,长期以来污染较重,群众反映强烈,相关治理工程明显滞后。全市每年大量超采地下水,已形成超采区面积约7000平方公里,严重超采区约4600平方公里,但一些地方仍在规划建设耗水量大的项目。
四是传统产业及企业群污染突出。邯郸市鸡泽县铸造加工、永年县标准件生产、磁县废旧塑料回收、馆陶县轴承生产、临章县木炭加工,以及峰峰矿区、磁县、武安市交界附近还有大量白灰厂和石料厂,这些传统产业或企业群量大面广,单个企业总体规模小,工艺落后,治污设施简易,排放问题突出,对局地环境影响明显。全市还有410多座实心黏土砖瓦窑,大量占用耕地,燃煤低空直排,烟尘污染较重。
五是环保基础能力不足。全市多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水量不到设计处理能力的60%,部分县区有大量城镇生活污水直排环境。全市41个工业园区和经济开发区,多数未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也未实现集中供热;林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永年县广府生态文化园污水处理厂、临漳县新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等治污工程建设严重滞后;峰峰矿区卫生垃圾处理厂收集的渗滤液未经任何处理,加水稀释后直排外环境。全市城中村以及广大农村地区燃煤散烧污染突出,但治理进程滞后;主城区部分建筑工地、重点企业物料堆场抑尘措施不够;部分交通干道损毁严重,道路扬尘污染突出。
六是部分企业污染问题突出。邯郸市焦化产能占河北省1/3强,但多数焦化企业设备老化,基本未实现干熄焦,焦化废水基本无深度处理,焦炉烟囱出口SO2浓度普遍超标。冀中能源下属九龙矸石热电厂出口氮氧化物难以稳定达标,出口粉尘在线数据失真;五矿电厂脱硫设施跑冒滴漏现象突出;羊东矿8台燃煤锅炉除尘脱硫设施简易,且设备腐蚀严重,部分锅炉烟气难以达标排放;天铁冶金转炉和焦炉推焦过程烟尘无组织排放严重,360平米烧结机出口二氧化硫和粉尘时有超标;晨光生物科技公司锅炉脱硫设施基本未运行,污水处理工艺难以满足排放要求;恒源化工两台10蒸吨锅炉除尘效果差,烟囱冒黑烟;河北盛纳金属制品冷轧生产线未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油烟处理装置。
七是大气环境质量形势严峻。2014年,邯郸市主城区PM10、PM2.5和二氧化氮年均值分别超标1.67倍、2.31倍、0.3倍。今年1~4月,主城区空气质量虽有改善,但臭氧浓度较上年同期升高15.4%,部分监测站点位二氧化硫浓度与上年同期相比明显上升。14个县(市)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超标问题也十分严重,整体空气质量在河北省县(市)排名中处于靠后状态。
针对上述问题,督查要求,邯郸市应认真做好整改工作,有关整改方案需在20个工作日内报送环境保护部,同时抄报河北省政府。邯郸市环保工作,特别是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必须坚定信念,深化治理,狠抓监管,严格落实新《环保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的要求,不断加强压力传导和考核问责,推进深层次问题的解决,不断形成环境守法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