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检察机关近日公布去年以来查办的部分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例,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提醒,对于环境执法者,该管的没管好,不该收的收了,这都是犯罪。 资料图片
中国环境报综合报道
自3月以来,河北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项工作,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和污染环境犯罪,共批捕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27件209人,提起公诉198件307人;严肃查办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共立案77件153人,有效震慑了破坏生态环境犯罪。
快速办理环境污染案件,严惩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日前召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项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项工作成果,还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去年以来查办的一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典型案件。
据介绍,为增强打击犯罪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围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河北省检察机关实行环境污染案件快速办理制度,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特大案件,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有效震慑了犯罪。
据了解,近日,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及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从快批捕了河北省首例大气污染犯罪案件。
为严惩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全省检察机关严肃查办在项目审批、环境评价、产能淘汰、污染治理等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发生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其中,廊坊市检察机关针对霸州、永清等小电镀作坊随意排放含有氰化物、六价铬等有害物质的电镀废液,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和地下水的问题,严肃查处监管部门的失职渎职犯罪,立案5件13人,已提起公诉4件11人。
全省检察机关还加强对环境保护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集中排查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等情况,加大监督移送、立案的力度,防止以罚代刑,并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认真办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探索通过支持起诉、督促履行职责等方式,推动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
截至6月底,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39件42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8件71人;共办理涉及环境保护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02件,其中,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103件,发出督促起诉检察建议94件。
继续加大打击生态环境领域犯罪工作力度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犯罪。
一是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继续加强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中的漏罪、遗漏犯罪嫌疑人的追捕、追诉,及时督促移送和监督立案,适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跟踪督办,增强震慑犯罪的力度。
二是深挖细查破坏生态环境背后的职务犯罪,促进强化环境监管,让群众切实感受到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的成效。
三是强化审判监督,对量刑畸轻的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及时提出抗诉,确保打击效果。
四是围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促使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五是进一步推动环境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完善,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为检察机关严厉打击环境资源方面刑事犯罪及所涉渎职失职犯罪,建立长效机制创造条件、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