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炸街”、竞速“飙车”所产生的巨大噪声极易引发居民反感。这类噪声如何防治,由哪些部门监管?4月23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检察公益诉讼助力噪声污染防治典型案例中,“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机动车‘炸街’噪声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的处理经验值得很多地方借鉴。
近年来,浙江省义乌市商城大道等多条交通主干道长期存在机动车夜间轰鸣行驶“炸街”,产生的瞬时噪声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安宁。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义乌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上述交通干道沿线居民小区划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噪声限值为55dB(A),突发噪声最大声级不得超过70dB(A)。经多次现场监测,上述区域22时-24时之间高频出现机动车瞬时轰鸣,检测数据为74-85dB(A),超过噪声限值,存在噪声污染。上述问题长期存在引发群众频繁投诉举报,但始终未得到有效整治。
2023年6月,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义乌市院)通过“益心为公”志愿者提报线索以及12345热线等平台投诉举报信息发现案件线索,于2023年8月25日依法行政公益诉讼立案。浙江省义乌市检察院主动邀请环保领域“益心为公”志愿者专家参与指导调查取证,运用数字声级计、经纬相机、摄像机等设备进行多频次、多时段、多点位现场监测,查明机动车“炸街”噪声污染事实。
2023年9月6日,义乌市院向义乌市公安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对擅自改装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开展机动车“炸街”噪声污染问题集中整治。
检察机关监督后,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义乌市公安局结合各自职能积极落实整改,分别于2023年10月24日、11月5日书面回复。
义乌市公安局对涉案9辆违法改装机动车行为依法查处,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恢复原状;开展机动车“炸街”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非法改装、“炸街”机动车613辆,打击竞速“飙车”团伙1个;联合生态环境部门设置高噪声车辆严管区并设立警示牌,向机动车车主以及车行、修理厂等发送提示短信、行业倡议书加强警示教育和宣传引导。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牵头制定《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成立市级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细化明确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共妥善处理噪声投诉1200余件,立案查处334件,并在全国率先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积极推进声功能区自动监测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