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升迁、权力增大,翁建荣身边的“朋友”越来越多,忘乎所以的他渐渐地将权力姓“公”抛在脑后。
翁建荣,男,1967年1月出生,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浙江省嘉兴市经济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嘉兴市秀城区副区长、区委常委,嘉兴市南湖区区委常委、副区长,嘉兴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平湖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平湖市委书记,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21年6月,翁建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浙江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同年9月,翁建荣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2年3月,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翁建荣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对翁建荣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4月22日,《浙江日报》刊登了《爱“打招呼”的他,逐步滑向腐败深渊——省发改委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翁建荣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一文。
文章介绍,翁建荣出生于浙江丽水的一个贫困山区,参加工作后,凭着刻苦努力,逐渐成长为主政一方的“一把手”,后任省发改委副主任,仕途可谓一帆风顺。
2000年,年仅33岁的他通过选调成为嘉兴市经济委员会党组成员,几年后又转任南湖区副区长。当上副区长后,翁建荣最直接的感受是:身边拍马逢迎的人多了,平时交往的老板朋友出手更大方了。
据办案人员介绍,翁建荣在担任嘉兴市南湖区副区长、嘉兴市环保局局长期间,屡屡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高新技术企业评选、环评审批、企业排污权购买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这些单位或个人所送的股权、名画、现金等,违规获得各种利益合计170万余元。
从不知不觉丢失初心到无所顾忌滥用权力再到习以为常谋取私利,作为曾经主政一方的“一把手”,翁建荣把私人感情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毫无原则地放纵身边人利用自己的影响力进行权钱交易,他的一个个“招呼”对当地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产生恶劣影响的同时,也一步步将他自己推向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法庭上,翁建荣数次哽咽落泪,可眼泪并不能弥补过错,留给他的只有无尽的悔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