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界地带不能成为违法“游击区”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1-12-29 12:48:13 浏览()次

  位于长江中下游两省交界处的某镇镇长表示,由于各地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要求的时限不同,导致部分群众不理解,有的说隔壁乡镇政策好,什么产业都可以做,为什么我们不可 以?例如洗砂采矿,相邻两个县各方面条件差不多,资源分布、开采条件也基本相似,但两地具体政策不同,一边允许采,另一边不可采,导致各类矛盾不断。《半月谈》记者调研发现,部分地域相邻但分属不同的行政区域的交界地带,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尴尬状况,旅游开发、生态保护、产业发展、社 会治理等工作各自“搭台唱戏”。该如何看待这一现象?本版今日刊登相关评论,以期引发思考。

  交界地带管理要杜绝三种思维

  ◆时应征

  日前,《半月谈》报道了在部分行政管理的交界地带,由于管理主体不同,存在协作“两张皮”等问题。这种现象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也可以看到,有因为相邻两地管理政策不一致,引发群众质疑的;有两地执法行动部署不统一,致使打击违法行为成为“游击战”的;有相互推诿两不管,使得突出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有缺乏协调配合,导致污染治理效果打折扣的。解决交界地带“两张皮”问题,要避免三种常见的错误思维。

  一是避免“各人自扫门前雪”思维。这种思维表现为,在解决环境问题过程中,只关注自己地盘上的问题有没有被解决,而不管问题源去了哪里。以杂船整治为例,一些地方在对无证船只、违规搭建住家船整治过程中,为了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任务,简单粗暴一赶了之。只要自己地界没有了杂船就行,对杂船的去向并不关心。表面上看问题解决了,水面干净了,但等风头过了,或者其他地方开展整治时,船又回来了。

  相关部门要杜绝“各人自扫门前雪”思维,重点关注“雪”的去向,在“散乱污”整治、流动污染源治理中,系统思考,全程跟踪,注重从源头上整治污染源。苏州在横港河杂船整治中,位于两岸的斜塘街道和甪直镇同时发力、同步整治,对杂船调查摸底,登记造册;针对无主船只,在公告后依法处置,及时完成了清理任务。

  二是避免“井水不犯河水”思维。在水污染防治领域,针对水的流动性、连通性和一体性,尤其需要建立联防联治的机制。笔者曾经见过一个极端现象,一条跨区河流,在两区交界地带被筑了橡胶坝。原来位于下游的区政府花了很大力气治理河道,但因为上游治理缺位,客水水质一直不佳,影响下游水质。下游便把河道进行了硬隔离,你污染你的,我治理我的,咱们井水不犯河水。短期内,下游河水的水质改善了,但由于河道的流动性降低,不仅影响了整体河道的自净能力,也影响了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

  独墅湖是苏州的一个城市湖泊,也是苏州工业园区和吴中区的界湖。两地交界处,有附近居民将堤岸当做自留地开垦种植各类蔬菜,沿河长期堆放了各种垃圾。发现这些问题后,两地在形成跨界合作治理模式的基础上,开展了一次联合整治,组织保洁人员十余名、保洁船只3条、吊机1台,对分界坝埂进行清理整顿。在两区相关部门共同努力下,沿线的垦种被全部清理,积存的垃圾被一件件清扫出来。

  三是避免“隔岸观火”的思维。隔岸观火思维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看到“对岸”积极作为,比如开展专项行动,或者碰上生态环保督察,自己无动于衷,庆幸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另一种是自己的地方管得好,看到“对岸”的违法行为或者环境问题,庆幸没有发生在自己的地盘上。无论哪一种“观火”,最终对双方都是百害而无一利的。笔者曾和搞砂石运输的从业人员交流,由于各地对采砂管控的力度差异,导致砂石价格地区差异大、波动大,他们往往在各地流动,寻找价格最便宜的货源,这也客观上加重了违规开采地区资源破坏程度。

  避免“隔岸观火”思维,可以在“对岸”采取整治行动时,积极主动作为,自加压力同步开展整治行动;或者“对岸”遇到环境问题时,主动提醒和给予支持。苏州的阳澄湖大闸蟹闻名全国,但近年来,阳澄湖局部面临蓝藻和水葫芦聚集问题,困扰着沿湖的周边各区。尤其是水葫芦聚集问题,在一个地方出现后,若不及时打捞,会迅速生长蔓延至周边区域。为此,苏州工业园区、相城区和昆山市等地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交界区域出现情况时,及时通知相关地方部门。在对方打捞力量有限、打捞任务重时,也积极调配机动力量,主动支援对方,有效解决了问题。

  交界地带的相关职能部门要努力杜绝上述三种思维,多一些沟通、少一些观望,多一些配合、少一些推诿,多一些理解、少一些对立,建立“联防联治、共建共管”的工作机制,不让交界地带成为矛盾地带。

  从制度建设入手加强区域执法联动

  ◆史春

  实际上,《半月谈》报道中提到的协作“两张皮”、发展“两掐架”的问题,在各地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

  据笔者了解,某河的采砂管理就存在这一现象。由于上下游省份的政策不一样,下游省份的政策一严,采砂船就往上游跑,导致影响大堤安全的淮河采砂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但是,我国市场体系仍然存在制度规则不够统一、要素资源流动不畅、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等突出问题。

  现实中存在的不同行政区域协作“两张皮”、发展“两掐架”问题,就是不同的行政区域发展中各自为政、制度规则不统一、存在地方保护等问题的体现。原因是只从局部利益出发,只顾打自己的小“算盘”,心中没有“一盘棋”思想。

  笔者认为,各地应树立“一盘棋”思想,建立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

  加强制度建设。不同行政区域的交界地带,应在提升共同监管治理水平等方面出台有效的政策举措,不断提高政策的统一性、规则的一致性、执行的协同性。同时,加快清理废除妨碍制度规则不统一、存在地方保护问题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以规划为“龙头”,制订区域协同发展规划。区域内各地方在统一规划下开展工作,发挥好规划引领作用。如果是属于不同行政区域的同一流域,可以通过制订出台流域生态保护规划或水污染防治规划,推动协同治理保护。比如,出台实施长江流域、黄河流域、淮河流域等流域性生态保护规划。

  建议借鉴环境污染治理联防联控的做法,在跨省的交界地带,建立协调机制。加强区域执法联动,形成合理的分工,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建立健全跨区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建立不同区域在部门之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

  比如,为改善淮河水环境质量,上游河南省与下游安徽省生态环境部门积极采取联防联控措施,使淮河上下游河流污染防控问题得以顺利解决,河流水质趋于好转。位于淮河下游的安徽省阜阳市与上游河南省的驻马店市签订了联防联控协议,一旦上游下泄污水及时通知下游。一次,河南省生态环境部门通报,在淮河省界安徽境内发现一条餐饮船,可能影响省界断面水质监测数据。随后,安徽河南两省生态环境部门采取联合执法的形式,使问题得以圆满解决。

  此外,建议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前提下,考虑引入市场力量,通过积极引入多元主体或第三方的参与,保障不同区域一些公共服务事项的协调统一。

  边界地区合作机制亟待建立

  ◆徐立文

  对于行政区域交界地带的生态环境问题该怎么办?笔者认为,山东省与相邻的江苏、河南两省的合作经验值得借鉴。

  一是建立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调机制。地域相邻但分属不同省份行政区域的交界地带,可以探索建立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调机制,共同处理生态环境问题。今年8月,山东、江苏两省签订了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建立了执法联动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件交办、问题通报4项工作机制,共同对边界地区的突发环境问题联合开展追踪溯源,对边界环境污染案件开展协商查处。对属地不清的边界“散乱污”企业进行联合整治,督促重点行业企业严格落实达标排放要求等。突破省域限制,改变了两省边界区域环境问题各自为政的局面,使两省交界地带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是建立边界地区环境保护责任共担机制。今年5月,山东、河南两省签订了黄河流域(豫鲁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协议规定,如果两省交界的黄河国控断面水质全年平均达到国家要求的Ⅲ类标准,两省互不补偿;如果水质在Ⅲ类基础上每改善一个水质类别,山东要给河南6000万元补偿金;若水质在Ⅲ类基础上恶化一个水质类别,河南就要给山东6000万元补偿金。这一现实版的“鲁豫有约”,对于全国各地交界区域建立完善“保护责任共担、流域(区域)环境共治、生态效益共享”的机制,激发跨行政区域合作“要我治”向“我要治”转变的自觉性,具有示范意义。其实,不只是流域,对两省共同拥有的山脉等自然资源,也可以通过探索推行生态补偿等举措,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统一组织、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统一监管的合作机制,构建大格局,共抓大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