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陆续通报了14个典型案例。笔者梳理发现,其中涉及多方面的弄虚作假问题,既有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虚报方案、提供虚假证明,也有企业伪造协议掩饰非法处置危废的行为等。
之所以会发生这些不择手段的弄虚作假行为,其主要原因就是相关政府部门和排污企业平时不作为,耍小聪明,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以至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没有落实到位。为了应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才临时抱佛脚,企图掩盖违法行为,但最终还是被识破。
此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的典型案例有力震慑了相关责任主体,同时也说明当前一些地方和企业在生态环保领域弄虚作假问题依然屡见不鲜,亟待加强治理。笔者建议,应趁热打铁,推动构建不敢、不能、不想弄虚作假的体制机制。
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在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其“回头看”、上级督查督办以及日常监管执法工作中,紧盯生态环保领域弄虚作假问题线索,做到及时发现、精确打击。不仅要解决生态环保领域弄虚作假所暴露出来的表面上的问题,而且还要深挖生态环保领域弄虚作假问题背后的真正动机,查清是否有不正当利益输送关系和保护伞,依法依纪依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追责问责,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扎牢制度的笼子。聚焦环评审批、危废处置、“两高”项目产能替代等弄虚作假问题易发、高发、频发的环节,结合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制定出台更有针对性的防控举措。围绕生态环保领域弄虚作假问题暴露出来的监管薄弱环节和漏洞,举一反三强化监管执法制度保障。
深化教育引导。督促指导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排污企业等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主体,深学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提升生态环境素养,增强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促使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排污企业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