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黎川致力打通环资审判“最后一公里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1-03-12 12:58:15 浏览()次
“因为贪图利益和心存侥幸,明知是滥伐的林木仍然收购,我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
日前,江西省黎川县法院宣判一起非法收购滥伐林木案,首次向从事收购木材活动的被告人武某、周某发出“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收购木材的活动。同时要求他们在黎川县樟村生态林场所属丰戈分场、潭溪分场植树造林13.3亩,以修复林业资源。武某、周某接受处罚,并对自己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了反省。
近年来,黎川县选精培优专业审判队伍,成立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审判人员固定为刑事审判团队人员,推行刑事、民事诉讼“二合一”的审理模式。
在审判实践中,黎川县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建立生态修复机制,对有可能采取一定措施恢复原状的,在追究破坏环境资源者刑事责任的同时,责令其承担赔偿责任,并尝试运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等替代性修复方式恢复生态环境。目前已有43名被告人在生态修复基地补种树木51000余株,累计增殖放流鱼苗6万尾。
黎川县还致力打通生态环境资源审判“最后一公里”。黎川县法院不断加强与公安、检察、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的通力合作,充分发挥修复性刑事司法的司法效能。在工作中,黎川县法院既注重解决委托造林的林木权属问题,明确林木归国有,又强调林木的成活率,委托的林场必须抚育三年,确保成活率达95%以上,确保生态修复取得实效。
截至目前,黎川县累计审理各类环资案件59件101人,其中涉及环境公益诉讼4件12人,有效打击了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据悉,黎川县创新生态审判的工作机制,被评选为2020年“第六届社会治理创新博鳌论坛”典型案例,是江西省唯一的法院创新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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