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协调联动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0-06-08 12:07:22 浏览()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区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协调联动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自治区法、检两院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法律监督、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平衡环境公益诉讼所涉多元利益冲突,实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统筹保护。

  要共同探索环境公益诉讼规则,健全审理程序,细化举证责任分配。注重生态损害赔偿诉讼与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支持起诉工作的衔接;共同推动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严格执行,力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积极、稳妥地共同拓展环境公益诉讼新范围,将涉及影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各种自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因素全面纳入维护环境公共利益的范畴,最大限度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自治区法、检两院要建立公益诉讼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意见》明确,每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相互通报工作情况,对重要工作动态部署,对影响检察和审判工作顺利开展的问题、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的问题等进行沟通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