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监督站约谈两家持证单位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19-10-28 20:17:25 浏览()次

  生态环境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华北监督站”)近日针对某核安全设备制造持证单位和某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持证单位发生的问题,分别对其进行了约谈。

  督促持证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查找问题的根本原因

  近期,华北监督站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某核安全设备制造持证单位在无损检验活动中存在违反标准规范、未落实停工令上报要求,某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单位无损检验人员资格不满足核与辐射安全部门规章规定。

  检查发现问题后,华北监督站相关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要求现场监督员将相关事实核查清楚并做好记录。在初步核查情况并确认问题后,安排项目负责人向这两家单位分别发出项目文并提出了核安全监督要求,要求其会同设备和运输容器采购单位制定开展全面排查,对相关设备和运输容器采取抽查复检的方式验证质量,设备在排除质量隐患之前不允许交付验收。

  同时,华北监督站将相关问题情况向国家核安全局进行报告。两家持证单位随后按照要求,联合采购单位、第三方检验单位开展了排查复检,结果表明核安全设备和运输容器质量总体受控,但两家持证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运转的有效性存在薄弱环节。

  鉴于上述情况,在与国家核安全局进行沟通并得到同意后,为督促持证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查找问题的根本原因、采取有效纠正措施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华北监督站对这两家持证单位法人代表、总经理等负责人员分别实施约谈,并向其发送了约谈通知。

  约谈达到了预期目的,将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对于存在未落实国家核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划,存在严重核与辐射安全隐患,存在公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或屡查屡犯等七类情形的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关企业,由国家核安全局或委托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对发生问题的持证单位实施约谈……”

  约谈这一形式,在核安全监管领域并不多见。为了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相关企业切实履行核与辐射安全责任,解决突出核与辐射安全问题,国家核安全局制定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约谈暂行办法》,华北监督站也相应地编制了约谈规程。

  华北监督站负责领导主持了这两次约谈,并在约谈中强调,确保核安全设备制造质量是保障核设施安全的重要基础。他分别指出这两家单位存在的问题,并要求两家单位要以此次约谈整改为契机,深入开展根本原因分析,从根子上反思问题,不能就事论事、停留于表象,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有效落实,进一步推动质量保证体系发挥有效作用。强化核设备从业人员守法意识,提升核安全文化素养,培养严谨的工作作风,使遵章守规成为每个人的习惯。

  两家持证单位相关负责人均表示,认识到了企业自身的薄弱环节,明确了以后的改进方向,对华北监督站所提整改要求诚恳接受,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以此为戒,争取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约谈达到了预期目的。华北监督站将持续跟进两家持证单位的整改情况,通过现场核查、报告审查等方式验证整改效果,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华北监督站在核安全设备制造监督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增强自主发现问题的能力,对监督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开展约谈活动,有利于推动企业落实核安全设备质量主体责任,积极解决核安全设备监督过程中发现的突出、典型问题,切实起到让企业红脸出汗的作用,以达到警示教育、帮扶提高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