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四川省乐山市与中心城区两级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拓宽沟通交流渠道、等方式,加强城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治,着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高群众环境获得感。
拓宽沟通交流渠道,回应群众环境诉求
乐山市、区两级通过“面对面”,广泛了解民情。深化领导接访工作制度,市、区两级政府和部门领导定期到信访窗口,面对面了解群众诉求;全面推进网络对话,当“版主”,坐答席,面对面答复网民和群众的提问;定期深入村(社区)和企业,面对面沟通交流,第一时间掌握民情,普及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回应群众环境诉求。
“心连心”,认真听取民声。通过编印公布《涉环境问题投诉指南》,创新建立“心连心服务热线”,整合全市各类投诉咨询热线,通过专线电话、互动微信、专题网站等,全天候收集群众环境投诉;巩固提升“环保曝光台”典型做法,由市级辐射区级媒体,开设环保“曝光台”“回音壁”等栏目,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发现举报环境问题。
同时,乐山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和出发点,实行“清单制+责任制”办法,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优化清晰案件办理环节清单,形成受理问题第一时间分解下达、第一时间调查核实、第一时间实施整改、第一时间公开信息,加力落实问题整治,有力疏导化解生态环境矛盾。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会同环保、经信、水务等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全面排查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点球”交办,指导科学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有序,措施落实到位,取得扎实成效。
实行“三级共建”,构建新型监管模式
乐山市在进一步优化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同时,整合市级监管、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管等执法队伍,实现信息共享、执法联动,有效处置多头归属、问题复杂的环境问题。针对乐山市中心城区占道经营、油烟扰民、铝合金噪声等复杂问题,由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巡特警支队和市中区政府等共同组建综合整治队伍,定期开展联合巡查,及时查处整改了一批环境问题。
同时,乐山制定出台《中心城区“街(路)长制”工作方案(试行)》,实行链条化属地管控,明确153名市、区两级县级领导,分别担任中心城区262条街(路)的“街(路)长”,牵头负责街(路)的环境整治、卫生维护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配套建立日常巡查、专题例会、考核考评等制度,形成工作强大合力。
在中心城区开展“双报到”工作,点位化一线整治。发动城区内市、区两级机关党组织到联系社区注册成为党员志愿服务队,在职党员到户籍所在社区登记注册为党员志愿者,定期参与社区组织的河沟清理、街道清扫、小区治理等环境整治活动,截至目前,已成立党员志愿服务队52支,登记党员志愿者2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