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原化工部所属企业基础上组建的国有大型中央企业,隶属国务院国资委管理,是中国最大的化工企业。2018年《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第167名,化学品分榜排名第3名。
中国化工总部设在北京,在全球150个国家和地区拥有生产、研发基地,并有完善的营销网络体系。公司旗下有6家专业公司、4家直管单位、92家生产经营企业,控股蓝星新材、沈阳化工、天科股份、黑化股份、河池化工、风神轮胎、沧州大化、沙隆达、黄海股份 9家A股上市公司,12家海外企业,339个研发机构。
目前,中国化工集团拥有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中国化工装备总公司、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中国化工新材料总公司)、中国化工油气股份有限公司6家专业公司,业务涉及化工新材料及特种化学品、基础化学品、石油加工及炼化产品、农用化学品、橡胶制品、化工装备6个板块。
为何曾被中央环保督察组点名?
2018年11月至12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山东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期间,公开通报了“山东违法销售柴油问题十分突出,执法监管走过场”这一典型案例。
通报指出,2017年以来,山东省各市共打击取缔非法加油点近2000家,但仅对涉案物流运输企业进行了处罚,未能以此为线索追根溯源,对源头炼化公司违规售油问题进行查处,炼化企业到物流运输企业的黑色链条始终未被斩断。
一些炼化企业长期游离于监管之外,缺乏对法律的敬畏。2018年8月,生态环境部调研发现中国化工集团山东昌邑石化有限公司涉嫌违法生产销售国Ⅳ普通柴油,但在进一步调查时,企业拒绝配合,不提供相关台账,并临时编造相关记录。“回头看”进驻后,督察组再次现场检查,要求企业提供储运台账,企业依然拒绝提供,并继续编造谎言,提供虚假材料,性质十分恶劣。
对此,潍坊市查处不严不实,甚至试图蒙混过关。在督察组两次督导后,查处工作依然走过场,在未调度企业生产记录和储运台账等关键证据的情况下,即采信企业说法,甚至未调阅生产记录就作出该企业2018年未生产销售国Ⅳ普通柴油的结论。直到督察组再次督导、进一步明确要求后才加大查处力度,发现该企业2018年实际以燃料油名义违规销售国Ⅳ普通柴油4万多吨。
2019年5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向山东省委、省政府反馈意见时,相关情况被再次提及。反馈意见指出,油品监管严重缺位。山东省车用燃油质量长期得不到保障,不但影响本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也对周边地区带来不良影响。原省工商局、原省经信委等部门相互推诿,监管严重缺位,全省炼化企业违法向物流运输企业销售普通柴油或高硫分燃油的问题突出。中国化工集团昌邑石化有限公司在现场检查时,还拒绝配合,并临时编造虚假记录。
除了昌邑石化的问题,中国化工集团下属企业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时有发生。
2015年3月,中国化工旗下的济南长城炼油厂、蓝星石油济南分公司因污染问题被济南市环保局曝光,并被勒令限产,分别罚款80万元和90万元。
2015年6月,原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对减排存在问题的地区和企业予以处罚的通知》,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因目标责任书重点项目未按要求在2014年底前投运并达到规定的脱硫效率,或所属企业脱硫脱硝设施建设普遍滞后、超标排放问题突出,被暂停审批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2016年,中国化工旗下黑龙江化工集团被曝出两年内被齐齐哈尔市环保局处罚30次拒执行20次,后被强制执行。
2018年11月,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大仓盖镇的中国化工集团旗下盛华化工氯乙烯气柜发生泄漏,泄漏的氯乙烯扩散到厂区外公路上,遇明火发生爆燃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