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办公室发布公告称,2018年11月1日至12月1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山东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时发现,该省多地假装整改、敷衍整改问题仍有发生,表面整改问题比较突出。
第一轮督察期间,群众举报东营市广饶县甄庙村一土坑非法填埋大量化工固废、医疗垃圾、生活垃圾问题。督察发现,当地在仅清理表层数百吨垃圾后,即在清理区表层覆上建筑垃圾,以掩盖地下填埋的数万立方米的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和环境隐患。对如此整改,当地甚至还将其作为正面典型在《东营日报》上进行宣传报道。
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茌平县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巡查人员先后7次发现信发集团违规建设发电机组,并向该县县委、县政府作了汇报。但县委、县政府一直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企业违建行为,反而多次向聊城市谎报“2017年5月以来,机组一直停止建设”;聊城市委、市政府对重点整改工作督导不力,致使企业顶风续建违规项目的行为一直得不到制止。
2017年8月,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群众数次举报淄博市桓台县博汇集团存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泥随处乱倒和淄博市桓台县山东辰龙集团非法填埋污泥等问题。此次督察发现,博汇集团非法填埋各种工业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仍未停止,累计填埋包括危险废物在内的各种工业固体废物达数百万吨;山东辰龙集团非法填埋的数十万吨污泥依然如故,污染场地没有修复,持续威胁周边环境。桓台县明知企业弄虚作假,却仍上报整改销号。
督察组相关负责人分析,淄博市、桓台县对环境违法问题,不动真,不碰硬,长期以罚代管应付群众诉求。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案件,淄博市、桓台县瞒报实情,放任企业违法行为,群众反应强烈。整改销号工作不严不实,层层失守,致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没有整改就被销号。
此外,督察发现,山东部分地区和部门整改工作做选择、搞变通,导致整治效果大打折扣。
第一轮督察反馈指出山东省大量化工项目违规建设问题,对此,整改方案要求对违规化工项目立即停产整顿,依法处置。
事实上,山东省住建厅、原省国土厅放松要求,以处罚替代整改,全省400余家未取得用地、规划许可的企业得以“完成整改”。潍坊市对34家违反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化工企业,只作出为其补办手续的承诺,在未开展有效整改的情况下,即予以销号;淄博市对117家违反城乡总体规划且未经整改的企业予以销号;菏泽市监管不严,规划手续不全且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工艺的成武中远化工有限公司,在未采取整改措施的情况下违规生产。
督察要求,山东省委、省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要依纪依法严肃责任追究,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5月11日上午,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专项工作组全体成员会议在济南召开。
山东省副省长于国安在讲话中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敢于较真碰硬,真整改、用真招、见真效,确保督察整改见底到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专项工作组要切实增强责任担当,加强工作统筹,科学编制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导调度,注重舆论引导,严肃责任追究,特别要严格验收把关,坚决避免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问题发生。(邢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