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成立滇池治理问责工作组将对责任人立案查处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24 23:56:54 浏览()次
云南省昆明市委、市政府办公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成立昆明市滇池治理问责工作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对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负责人要进行约谈并限时完成整改,对应予问责的,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通知》明确,昆明市滇池治理问责工作组由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在市纪委(市监察局)。按照昆明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市委目标督促办公室、市政府目标督促办公室每月对滇池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进行梳理,提出需要监督检查的工作,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和明察暗访,查找各相关责任单位是否存在推诿扯皮、推进不力、行动迟缓、未按时限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等情况,并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厘清责任,提出问责处理意见报工作组办公室。工作组办公室对提出的问责处理意见检查核实后进行分析汇总,形成问责工作报告报领导小组,并按领导小组的决定办理落实。
《通知》还明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情节轻微的,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认真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可直接约谈或提请问责工作组组长、副组长约谈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指出存在问题,强调整改要求,推动工作落实。
对应予问责的,工作组要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处理。责任人不能胜任现职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对责任人进行岗位调整或改任非领导职务;责任人违反党纪政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