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人举报山西省长治市部分乡村散布着多个露天垃圾场,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经《人民日报》记者实地采访调查,发现大量未做源头分类的垃圾被倾倒在山沟、农田里。这些垃圾露天堆放,无任何防尘、防渗措施;有的已外扩至山底,有的则侵入水体。
现场画面显示,山沟两侧堆放建筑垃圾:废砖废石、废弃电缆、废弃钢筋、废弃塑料板、废弃遮盖用绿网……有的散乱堆放,有的则用编织袋装着;中间则堆放着10余米高、未被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垃圾场紧邻二广高速,从航拍画面看,垃圾场像是玉米地里一条裂开的“伤疤”。

有村民在垃圾堆里寻找可回收物。图自人民日报
而在现场,并未有填埋场的相关标识及公示信息,也未见有填埋痕迹和相关防尘、防渗设施。
7月28日,山西省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情况通报,全文如下:
7月28日,媒体反映我市上党区北呈乡、平顺县玉峡关镇“部分农村垃圾倾倒无序污染周边环境”的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并组织力量深入现场调查处置。
经核查,媒体反映问题属实。针对媒体反映的问题,市、县两级迅速行动,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整改方案,进行现场处置。同时,举一反三,在全市对无序倾倒垃圾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对存在的问题,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根据我国现行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填埋场选址的标高应位于重现期不小于50年一遇的洪水位之上,并建设在长远规划中的水库等人工蓄水设施的淹没区和保护区之外;填埋场场址的选择应避开活动中的坍塌、滑坡和隆起地带、废弃矿区的活动塌陷区;填埋场应实行雨污分流并设置雨水集排水系统,以收集、排出汇水区内可能流向填埋区的雨水以及未填埋区域内未与生活垃圾接触的雨水;填埋场应建设围墙或栅栏等隔离设施,并在填埋区边界或其他必要的位置设置防飞散设施、安全防护设施、防火隔离带。
据此来看,涉事垃圾场均不符合上述规定。
而山西省2024年7月24日印发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要求,要强化源头分类回收,促进生活源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方案要求,到2025年,除太原市外,其他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需达到70%;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城市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全覆盖。
方案实施一周年后,在上党区、平顺县的多名村民表示,近年来运到自己所在乡村的垃圾不减反增,无论是工业固废还是生活垃圾,都未经分类处理且随意倾倒。
今年2月,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山西时,发现长治市“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缺口较大,生活垃圾仍以填埋为主”。6月27日,督察组通报称:“长治市现有1座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覆盖全市12个县(区)中的8个,长期超负荷运行。”同时,分析原因指出:“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规划推进不力,落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措施不到位,填埋场日常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