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不达标机动车为何还能“带病”上路?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4-10-30 13:15:26 浏览()次

10月30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一批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典型案例。公布的5个典型案例均涉及检验报告造假问题,通过人为篡改报告、在检验过程中造假、使用作弊器等违法行为,使排放不达标的车辆通过检验“带病”上路。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全国多地对违法检验机构进行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取消检验资格等行政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假达标”从何而来?

检验机构是移动源污染管控的重要环节。然而,在利益驱动下,部分检验机构违法通过放宽检验标准、替车检验、使用作弊器、擅自改变检验关键条件等隐蔽化、多样化的“假检验”手段,使机动车“假达标”。

篡改伪造检验报告是“假达标”的最直接方式。四川省德阳市恒达安通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利用图像编辑软件,将不合格报告人工篡改为合格报告,并上传至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骗取检验合格标志。

此外,为使机动车“假达标”,部分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各环节藏有“猫腻”。

擅自修改软件参数——福建省漳州市铭进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在检验过程中擅自修改车辆额定功率值,从而放宽检验判定标准,使不合格车辆通过检验。

擅自改变检验关键条件——陕西省西安鹏翔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在检验过程中擅自将发动机转速保持恒定,在未达到车辆检验运行条件下出具排放合格检验报告。

“替车代检”——安徽泽宇机动车安全综合检测有限公司,长期使用汽油车代替重型柴油车进行检验,使难以过检的柴油车轻松过关。

使用作弊器蒙混过关——河南省开封市广驭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使用OBD作弊装置,对7382辆车的软件标定识别码和标定验证码进行替换,成为5个典型案例中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数量最多的造假手段。

检验机构作为机动车合规达标排放的“守门人”,却长期造假,导致了大量超标排放车辆“带病”上路。

科技赋能,深挖线索

“假达标”不仅危害环境,还扰乱市场秩序。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在检查中,一方面积极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挖掘线索,通过现场执法+远程监管的方式,构建了全方位监管网络,另一方面有效发挥了环保监管专业优势,科学分析,对可疑线索重点研判,对重点问题逐个击破。

大数据赋能,帮助办案人员及时发现问题。四川有关部门在前期摸排中,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部分复检不合格的车辆仍取得检验合格标志。以此为线索,深挖问题根源,查处了检验机构人工篡改检验报告的违法行为。

科学研判,帮助办案人员精准识别问题。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通过检验过程数据分析,发现部分合格车辆的实际运行工况曲线存在异常,锁定了检验机构擅自改变检验关键条件的违法问题。

视频核查,帮助办案人员固定问题证据。蚌埠市生态环境局通过调取视频、视频追踪等方式,发现“替车代检”问题。

正在开展的专项行动中,各地通过AI智能识别、优化升级环检系统软件等方式,加强“穿透式”监管、非现场监管——江苏省苏州市开发出国内首个“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非现场监管‘AI前哨’系统”;陕西省渭南市要求检验机构对环检系统软件进行优化升级,进一步规范关键数据的自动采集和自动传输。

智能化、综合化的数据分析管理,强化了检验机构检验数据质量,已成为识别异常情况、固定问题证据、追溯查处违法行为的“利器”。

依法治理,联合惩戒

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弄虚作假行为,须有效发挥惩戒作用。公布的典型案例,生态环境部门视情节轻重,依法对违法检验机构进行了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典型案例中,相关部门对5家违法检验机构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予以处罚,罚款金额10.8万至30万元不等,并对多数违法机构没收违法所得。

为实施联合惩戒,形成全方位监管和处罚的合力,多部门联合办案、联合惩戒成为重要一招。生态环境部门与市场监管、公安和交通、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密切协同配合,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建立了联合办案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行刑衔接。

安徽省蚌埠市、河南省开封市、四川省德阳市等地在发现问题线索后,将线索进行移交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议依法取消违法机构检验资格;福建省漳州市公安机关对6名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依法惩戒,重在预防。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一方面凝聚着监管部门成功的侦办经验,另一方面彰显着监管部门打击违法违规的坚定决心。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建立长效监管执法机制,形成联合办案惩戒机制,对检验机构形成持续警示震慑,倒逼移动源合规达标排放,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