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以下称执法总队)执法人员近日利用排污治污设施工况用电监测系统,查处一起未按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违法案件。
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用电量反映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这家企业近几日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用电量一直为零。”固体支队副支队长张海龙日前像往常一样登录排污治污设施工况用电监测系统检查时,收到一条报警信息。
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用电量是零,该单位极有可能在正常生产的情况下未开启污染防治设施。张海龙作出初步判断后,立刻叫来同事李硕一同分析。
李硕通过将数据分析时段拉长、数据变化前后对比、对配电柜布局进行分析等方式,很快找到了可能存在问题的点位。
锁定目标后,张海龙立即带队对该企业进行突击排查发现,其车间EPS保温材料生产线正在生产中,而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UV等离子光解净化器灯管开关全部未开启。执法人员迅速固定证据,并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违法行为被抓了现行,企业对此供认不讳。
工况用电监控系统是一种基于大数据分析模式的非现场执法手段
“工况用电监测系统主要是由在排污企业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关键点位安装的用电量监控设备组成的,能实时采集用电数据并上传至云平台。”李硕介绍说,该系统能够区分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正常生产工况、限产工况及停产工况;能够正确识别污染防治设施是否闲置、是否落实停限产措施;能够针对异常情况设定报警值,一旦触发报警值,可以通过手机 APP、短信等方式向环境管理人员发送报警信息。
“工况用电监控系统就是我们的‘天眼’,通过PC端和移动端,执法人员可实时查看企业用电监管数据,从而实现对目标单位环保设备24小时不间断远程监控,真实掌握企业生产状况,判定企业停产、限产的措施落实和企业错峰生产要求执行情况。”张海龙说,有了该系统后,哪家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未开,执法人员一清二楚。
近年来,天津执法总队积极利用污染源在线监控、用电监控等科技化手段开展非接触式监管,高效利用物联网数据、无人机数据等多源数据,并同步通过突击检查、交叉检查、联动执法、专项行动等4个常态化执法,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