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涟水重罚一公司近75万元-公路养护项目 未批先建、未验先投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1-05-12 12:25:08 浏览()次

 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建设完成投入生产,涟水一家公司日前被江苏省淮安市涟水生态环境局重罚。

  前不久,执法人员在对涟水某工程养护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公路养护项目(包含水稳碎石和沥青拌合)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建设完成投入生产,且沥青热熔环节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

  该公司公路养护项目未批先建行为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和第十九条第一款,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通知(苏环办〔2020〕250号)裁量,涟水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公司未批先建作出罚款188700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投入生产作出罚款56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