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通报5起异味污染典型案件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0-04-22 22:39:16 浏览()次

  2月26日,石家庄市召开了异味污染排查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对涉味企业、涉味领域、涉味部位和涉味角落开展异味污染排查和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共出动人员12550人次,排查异味污染源18866个,发现问题1237个。

  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指导帮扶企业制定整治提升方案,督促实施整改,对于涉及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现将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石家庄盛祥融伟科技有限公司VOCs(异味治理)设施不正常使用案

  2020年3月26日,市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支队对位于高新区的盛祥融伟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焊模车间正在生产,配套的VOCs(异味治理)设施未启用,含挥发性有机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造成环境污染。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拟处罚款7万元。

  二、石家庄凯邦达科技有限公司VOCs(异味治理)设施不正常使用案

  2020年3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裕华区分局对该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未按规定使用VOCs(异味治理)设施,涂胶加热工序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造成环境污染。市生态环境局裕华区分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4万元。

  三、鹿泉区宜安燕赵机械厂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

  2020年3月12日,市生态环境局鹿泉区分局对该厂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工人在焊接车间内对提升机设备进行刷漆作业,未采取措施减少含挥发性有机废气(异味)排放,市生态环境局鹿泉区分局责令该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万元。

  四、河北德瑞化工有限公司异味无组织排放案

  2020年3月12日,市生态环境局藁城区分局对该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三效蒸发系统管道敞开部位未采取有效收集处理措施,造成废气逸散,污染周围环境。市生态环境局藁城区分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4万元。

  五、正定县宝林家具厂VOCs(异味治理)设施不正常使用案

  2020年3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正定县分局对该厂现场检查时发现,喷漆工序正在生产,VOCs防治设施部分灯管损坏,达不到治理效果,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按规定收集处理,造成异味污染。市生态环境局正定县分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