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85家环境违法企业实施行政处罚,通报11起案件查处情况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15-07-15 12:25:21 浏览()次

山西省环保厅日前对在全省环境执法大检查中发现的85家环境违法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其中对5家企业实施了按日连续处罚,对27家超标排污企业采取了断电措施,查封企业18家,责令停产35家,5宗案件涉案企业被移送公安部门。同时,对其中11起典型案件查处情况进行通报。

  按日连续处罚典型案件

  吕梁市方山县方山金晖瑞隆煤业有限公司120万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工程配套环保设施经验收不合格,擅自停运生活污水处理厂,将未处理的生活污水通过管道经雨水排口排放,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同时未按要求规范处置煤矸石,原料长期露天堆放,未采取“三防”措施。2015年4月27日,复查发现企业仍未进行整改。吕梁市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吕环罚字﹝2015﹞002号),责令企业停止生产,罚款33万元。2015年5月8日,吕梁市环保局下达按日连续处罚决定书(吕环连罚字﹝2015﹞001号),对其实施按日连续处罚,计罚13天,共计130万元。累计共处罚金163万元。

  平鲁区环保局在2015年4月16日的现场检查中发现,朔州市平鲁区白芦煤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不正常运行,运行记录异常,未按实际记录,上午已体现下午的数据。4月20日复查时其仍未改正。环保部门于4月22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平环按日罚字﹝2015﹞004号)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罚款31893.72元。4月27日再次下达处罚决定书(平环罚字﹝2015﹞004号),罚款7973.43元。

  移送公安典型案件

  在对太原市晋源区福昌废品收购站的检查现场,发现有废旧蓄电池约1200块、废旧铅酸电池拆解物约830.5吨。废品收购站拆解点还存在利用渗坑排污现象。经检测,渗坑中污水的pH酸碱度、铜、锌、铅、镉、镍等6项污染因子超标,超标2.26~244倍不等。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做出判决,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忻州市五台县龙祥杂煤加工厂未办理环评手续擅自生产,经查处后拒不改正,目前,已移送公安机关(五环拘移﹝2015﹞01号)。

  运城河津市四海高钙灰厂年产20万吨高钙灰煤气回转窑项目未批先建,擅自建成投产,河津市环保局下达了停建停产通知,但复查时发现企业拒不执行,未落实停产通知。2015年5月18日,河津市环保局依法向河津市公安局进行移送,河津市公安局依法对公司法人实施了为期10天的行政拘留。

  晋城市陵川县崇文镇5家小石灰窑、曹庄村铝矾土企业经环境执法人员查处后,继续违法生产。目前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陵川县环保局正在补充相关证据材料。

  长治市屯留县麟绛镇郭村塑料加工点、路村乡老军庄村塑料加工点在无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将未经处理的清洗废水通过渗坑排放。屯留县环保局已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分别于4月21日、5月6日对加工点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

  查封扣押典型案件

  阳泉市平定县岔口乡岔口村矾石窑、岔口乡罗面嘴村矾石窑、娘子关镇城西村白灰窑、娘子关镇旧关村白灰窑均未办理环评手续,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建设生产,造成区域环境污染。平定县环保局4月23日对其实施查封。

  晋中市榆次区乌金山镇河底村刘文静储煤场、乌金山镇河底村王斌储煤场、乌金山镇河东沙沟高学斌储煤场、乌金山镇鸣谦村张俊旺储煤场均无任何环评手续及污染防治设施。榆次环保分局4月24日实施查封。

  关停取缔典型案件

  临汾市洪洞县赵城镇焦家垣村一油毡厂于2014年10月建设,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配套任何环保设施。洪洞县政府于5月7日~10日已全部拆除厂房,原料及设备已全部清理。

  责令停产典型案件

  在2015年1月29日的检查中,发现大同市南郊区荣华煤业有限公司、南郊区鑫宏伟煤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未按环评批复配套建设环保设施,擅自投产,未经许可排污。2月10日,大同市环保局对两家企业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目前已停产。

  山西省环保厅要求各市要以通报的案件为模板,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的通知》、《关于印发山西省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彻底排查存在环境隐患的企业,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

  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