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石场严重影响农作物收成 暂停开采后续处理不明(图文)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4-27 10:46:08 浏览()次

俗云“靠山吃山”,但广东省陆丰市新布村的村民们虽然背靠青山,却没有“吃”到山。不仅如此,在别人开山炸石的同时,他们只能眼睁睁看着尘土飞扬,听着炮声隆隆。 

   

  图为广东省陆丰市桥冲镇和碣石镇交界处的“拿投坑”采石场,在石场远处的青山郁郁葱葱,脚下的矿山却早已支离破碎。

  姚伊乐 邢飞龙摄

   

  图为采石场下游的“拿投坑”水库,现已变成了泥塘。

  姚伊乐 邢飞龙摄

  中国环境报记者姚伊乐 邢飞龙 

  日前,本报收到广东省陆丰市新布村410多位村民集体举报,反映当地一座名叫“拿投坑山”的小山被采石场吞食殆尽。采石场越界开采,附近的3座水库因采石产生的沙土而淤塞,部分居民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新布村公路两旁3公里范围内的大面积农田、果园也由于石料采运带来大量尘沙而荒芜殆尽。

  举报信称,村民与采石场交涉无果,于2014年先后向碣石镇、陆丰市、汕尾市、广东省等各级政府部门反映采石场越界开采、采石造成水土流失、环境污染、部分村民房屋受损等情况,地方政府也曾一度责令采石场停产,但采石场在未作任何出赔偿以及未得到复工许可的情况下再次爆破开采。村民信访、上访未能有效解决问题后,还与采石场发生了冲突,部分村民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根据线索,记者来到了位于广东省陆丰市东南的碣石镇,就环境污染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采石场周边:土地抛荒,村民生活受到影响 

  石场开采后,扬起大量沙尘,道路两边农地抛荒已久,严重影响农作物收成 

  碣石镇有一片起伏的低矮山包,山坳中分布着数十个大小村庄,新布村是其中的一个,与桥冲镇交界。记者驱车由S338公路转入一条不知名的乡村公路,数公里后就可到达目的地。但这条公路并不好走,沿途风景也无甚可观。

  记者看到,在汽车通过的小道上,不少路段两侧均有约1米宽的垃圾“护栏”,相隔不远就有一个着火点,烟尘飞散,焦臭四溢;垃圾带之外,广阔的土地上长满了凌乱的野草、灌木,枝叶上满是尘土,临近路边的蒿草呈现枯白色,在野风中瑟瑟抖动;只有在远离道路的洼地处,才能看到小面积的农作物。

  记者临近新布村时,可以看到路面上堆积的尘土越来越厚,有运输石料的重型卡车经过时,扬起大片灰土,随风弥漫。

  在距离村口约1公里处,记者在道路左边看到了一座采石场,大门敞开,左侧一台挖掘机停放在门内,右侧有数间简易平房,依稀有人声传出。围墙内有大小不等的七八座砂石料堆,砂石料堆后有相应的传送设备,再远处,是一片陡立的梯形石壁,斑驳陆离,坑坑洼洼。经过询问,整个厂区已经停产。

  在道路右边,是一座高约5米、长数十米的沙土堆,表面布满流水侵蚀的痕迹;与路口相连处有铲车铲出的豁口,沙土松软,车轮痕迹清晰。

  记者围绕这堆沙土查看发现,周围没有任何机械设备,没有围墙或围挡,沙土直接堆积在后面的山体下。在靠近山体的沙堆上,露出数十棵乔木的树冠,树干则大部分被沙土淹没。

  根据地图显示,这里就是位于桥冲镇和碣石镇交界处的“拿投坑”采石场所在地。

  记者在采石场周边观察发现,采石场与道路之间的低洼处,满是已经半干的泥浆,一条直径约30公分的管道从地下通向道路的另一侧,而另一侧是一片干涸的泥浆,顺着地势延伸向更低的自然沟渠。

  为了进一步确认,记者进入新布村,并与举报人取得联系。

  在走访村民的过程中,举报人告诉记者,记者来时所经过的那条路,两边的农田原来大部分种着花生、番薯、蔬菜、果树等,现在都已经抛荒了。因为黄土路上风沙太大,运石料的大车扬起的沙尘不仅严重影响农作物的收成,还把散落的碎石子直接推到路边较低洼的田地里。久而久之,路边的农地没法继续种植,垃圾随之倾倒在路边的荒地里。

  “以前路边没有垃圾,因为拉石头的车把路弄得坑坑洼洼,地没法种了,才开始把垃圾堆在路边。”一位杨姓村民说,现在农地已经被垃圾围堵了,即便想种地,雨季排水也很困难。

  一位姓洪老人告诉记者,原来种的蔬菜,由于灰尘太大,改种芝麻,但收成也不好,现在他的地已经抛荒两三年了。

  另一位曾种植龙眼的村民说,原来他一季度能收3000多斤龙眼,石场开采后,“龙眼的花被灰尘给败掉了,好多不会结果,只能收几百斤,但都不好吃,也卖不掉。”

  生态破坏严重:山体被吞噬殆尽,三座水库淤塞多年 

  黄沙滚滚山体支离的采石场,导致水土严重流失,村民生产生活难以保障 

  经举报人确认,记者之前见到的采石场就是 “拿投坑”采石场。在几位村民的带领下,记者首先来到了位于采石场下游的响水水库。

  据村民介绍,这座水库原是一座自来水厂的取水口,但因为采石场取石弃土导致的水土严重流失,水库里的泥沙越来越多,水厂抽出来的都是泥水,已经无法继续使用。

  记者在水库旁边看到,水库岸边龟裂的泥土上已经长出一片片野草,水面已经很小,水质浑浊发黄,在周遭墨色山体映衬下,就像一大片形状不规则的黄色果冻摊在山坳里。

  “以前水库是蓝色的,现在看,就像黄河水一样。”一位年轻的村民说,他小时候还经常在水库钓鱼、游泳,现在水库连鱼都没有了。

  记者了解到,响水水库边有几位村民正在打理一小片果园。一位姓曾的村民介绍说,七八年前,他家在这里有十几亩青枣,每年收成3万斤左右,能赚十几万元。现因水库水量减少,在浇水时,抽水机抽上来的都是泥,无法灌溉,果园产量随之减少一半以上。“现在果园收入太少,赚钱还是要靠外出打工。这片枣林呢,能收多少算多少吧。”

  另据长住碣石镇的一位基层政府工作人员介绍,几年前,响水水库还是碣石镇某自来水厂的取水点,但后来水质越来越差,有一段时间自来水颜色都变成了黄色,所以只能另换取水点。

  记者了解到,在采石场背后还有上银坑和下银坑两个水库,淤塞更加严重。根据村民的指引,记者重新回到采石场,向被开采得支离破碎的拿投山顶行进。

  记者看到,通向山上的路完全是由山体的“血肉”堆成的。柔软的沙土路面既陡且滑,连摩托车都无法顺利开动,记者只好步行登山。

  在采石场门口,记者看到的只是山体上半部分的嶙峋切面,而站在半山腰,看到的则是一具被剔光了“肉”的山骨架。

  采石面分为3层,每层约十几米高,阶梯分布,青黄色的山体围成硕大的一个半圆。有一块没有切割整齐的凸起形成一处坡面,细碎的沙土就顺着坡面流淌下来,像是凝固了的黄色血液。

  记者逐渐到了山脊,看到这座小山的“后背”。山体的侧后方被极细的沙土掩盖,一些顽强的草树从沙土中探出半个身子。巨大的坡面上沟壑纵横,一条条数米宽的冲刷痕迹显示,雨水曾经从这里经过。山底的洼地,一条条大小不等的黄沙带延伸向远处的水库,所过之处,形成了一片片黄色滩涂。

  “那就是上银坑水库,”一位村民指着水库说,上银坑水库后面不远处,是下银坑水库。据这位村民介绍,原来两座水库水量较大,上银坑水库需要经常向下银坑排水,但现在,两座水库都已成了黄泥塘子。

  随后,记者来到了被削平的半山腰。沙土路面上散乱放着破旧的纸箱,仔细辨认,这些是炸药包装箱。

  记者转出“胡同”,来到一处硬质缓坡,地上每隔一段距离就有一个直径约10公分的孔洞,空地上还有数十根凌乱的“钢管”。

  据一位村民介绍,这些孔洞就是开山炸石的炮眼,而这些“钢管”是用来打炮眼的工具,一根根连接起来,钻到山体深处。记者将一块小石子抛入一个炮眼中,叮叮咚咚的下落声持续了将近20秒后,便像是落入了水中。据估计,这个炮眼有几十米深。

  “过去好多年,采石场就是通过这些炮眼炸山的,”一位村民说,最初听到以为是地震,水杯里的水来回晃动,之后有人听到是这里的炮声,才发现和这个有关。

  “我们像是生活在地震带,有时候一天要震两次。”另一位村民补充说,好多家房子的楼板、墙壁都出现了裂缝,下雨漏水,都没办法居住。2014年5月,政府部门派人登记房屋受损情况时,有超过200户村民登记。

  在这片“待炸”的作业平台一侧的沙土堆上,记者发现了一小片刚刚栽种不久的小树苗。不知名的小树苗均一尺来高,稀疏地摇摆在黄沙上。

  记者爬到山顶,看到一面是群山环抱中安静的小村庄,一面是黄沙滚滚山体支离的采石场,还有周围几个黄橙橙的“水库”,不知地方政府对于这样的采石如何看待?

  记者随后来到碣石镇政府和陆丰市政府。

  争议与期待:暂停采石场开采,后续问题处理不明 

  采石场处理情况不明确,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监管问题重重,环境损失将如何获得恢复和补偿仍不了了之 

  碣石镇政府党政办公室曾主任告诉记者,关于“拿投坑”采石场的相关事宜,他本人不参与具体事务,不便表态,并拨打电话联系主管副镇长。同时向记者表示,关于此事的采访,需要陆丰市委宣传部统一安排。

  随后,曾主任向记者反馈,此事进展需要由陆丰市委宣传部统一向媒体反馈。于是记者来到了陆丰市。

  就村民反映的越界开采、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以及记者关心的采石场是否具备环境影响评价、环保验收手续等情况,陆丰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黄贤嘉并没有作现场答复,而是表示要“随后统一组织材料”。在一周后,黄贤嘉才对相关问题作了介绍。

  此前,据记者查阅陆丰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反映桥冲镇“拿投坑”石场越界开采等问题的调查报告》中发现,“拿投坑”石场是2006年7月25日经陆丰市人民政府(陆府〔2006〕49号)批准、汕尾市国土资源局(汕国土资〔2006〕189号)批复同意的合法采石场;2007年1月15日经国土资源局陆矿交(2006)002号《陆丰市采矿权公开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公开挂牌出让,由林再旋、叶镜详竞得。

  2009年2月10日,林再旋与陈初琴签订了《石场转让协议书》,并经汕尾市国土资源局批复同意。采石场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陈初琴。

  2013年,陆丰市国土资源局在矿产卫片(记者注:利用卫星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制作的叠加监测信息及有关要素后形成的专题影像图片,简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石场存在超越竞标范围开采问题,涉及面积61.4亩,依据矿产资源法相关规定,陆丰市于当年7月做出《矿产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38万元,并要求石场自行整改,进行造林复绿。

  不过,这项处罚仅仅是对违规采矿行为的行政处罚,并未涉及生态破坏、对周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行为的补偿和处罚。根据村民介绍和记者现场调查,除了上文中提到的那一小片刚刚栽种不久的小树苗外,并没有发现采石场还有其他“造林复绿”的工程。

  另外,黄贤嘉还向记者介绍了一个情况,2014年5月以来,碣石镇新布村村民以石场生产期间造成水土流失、环境污染、部分村民房屋受损、越过该村山界开采等为由多次上访,甚至在桥冲镇松竹寮村地界的石场门口搭建简易竹棚,造成石场无法正常生产约8个月。

  参与这些活动的村民向记者提供了一份由陆丰市国土资源局向“拿投坑”石场下发的停产通知,要求石场“在权属核定清楚后再行定夺”,落款日期为2014年5月15日。

  据村民反映,采石场在相关问题没有解决的情况下,于2014年6月4日夜间擅自开工,因此才自行组织阻碍石场生产。由于诉求迟迟未得到有效解决,村民们最终还是与石场发生了冲突。

  黄贤嘉介绍说,2014年12月12日,新布村村民曾某庆、杨某求等还组织部分村民毁坏石场办公室设施,殴打石场员工,造成石场多名员工受伤。

  对此,当地公安机关对新布村村民曾某庆、杨某求等组织村民毁坏石场办公室设施,殴打石场员工,造成石场多名员工受伤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目前,陆丰市检察院已经批准对犯罪嫌疑人曾某庆等7人执行逮捕;对涉案的另外2名犯罪嫌疑人杨某求、曾某办理刑事拘留并组织追捕。

  关于对采石场的处理情况,陆丰市的相关决定颇有迟疑。黄贤嘉曾向记者提供了两种说法。在他回复记者的第一份材料中说,“市国土资源局依法依规按程序通知石场在2015年5月10日开采期限到期前撤走所有生产经营设备,不得再进行作业,同时停止“拿投坑”石场延期开采,及时对石场整改复绿,整治水土流失。”

  而在两个小时后,他又向记者提供了“修改版”:“陆丰市国土资源局依法依规按程序通知石场暂时停止开采,不得再进行作业,及时对石场整改复绿,整治水土流失。”

  “修改版”的处置手段由严厉果决变得更为宽松,生产设备不用撤走,“暂时停止开采”也显得更为灵活,颇有转圜余地。对这一变化,黄贤嘉没有做出更多的说明,仅向记者强调以“修改版”为准。

  对于其他问题,黄贤嘉提供的材料中表示,要求“陆丰市环保局责令石场做好各项生态保护措施,督促做好生态及周边环境保护工作;市安监局排查安全隐患,对新布村村民反映的房屋受损问题,组织人员进行了登记造册,并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妥善处置。”

  当记者再次追问环评手续、环保验收等问题时,黄贤嘉仍没有给出明确答复,表示要再次“调查”后回复。

  对于记者关心的后续生态恢复、水土流失治理、沿途环境整治等工作将如何开展等问题,黄贤嘉表示尚不清楚。

  至此,采石场停产,周边生态环境受损,村民生产生活受到影响却又违法维权受惩,利益相关方无一获益。

  从2006年批准采石场,到2013年7月陆丰市国土资源局首次对采石场进行行政处罚,并要求对已开采的山体填土复绿。再到2014年5月的责令停产、6月石场擅自开工,直至2014年年底村民的自发维权、发生冲突,前后历经几年时间。

  最终冲突发生之前的多个环节中,任何一个环节如果处置到位,就不会形成今天的局面。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在各个环节的监管中究竟出了什么问题?我们不得而知。

  目前采石场暂停开采,据记者见到的另一份由碣石镇更新管理区大房村理事组与承包人林再旋签订的《石山土地承包协议书》中,对采石场所涉大房村范围内的石山承包期限截止到2022年4月23日。此次停产后,采石场是否会择机重新开工?开工后是否还会继续破坏生态环境?已经造成的环境损失如何补偿?

  对此,本报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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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微杜渐何其难?

  姚伊乐

  “事情闹大才能解决”,莫名其妙地成了一种普遍现象。在我国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上,这样的情况很多。

  记者近年的多次暗访中,遇到较多的环境问题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环境污染,一类是生态破坏。不过无论是哪一类,只要不是突发性的大规模的环境事件,基本上都是久拖不决的长期问题。

  像陆丰市这起居民与采石场之间的冲突,情况也是如此。采石企业在长期生产过程中破坏周边生态环境、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的事实长期存在,问题亦并不复杂,但久拖难决,最终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

  何以如此?根据这一现象的普遍性而言,应该是根源于地方政府长期粗疏的施政习惯,以及对生态环境问题的落后认识。

  小规模的环境污染,尤其是生态破坏行为,在前期并不会造成严重后果;而对于这些行为最终可能会导致的危害,不少地方政府更是知之甚少。天长日久,等到这些行为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由量变到质变,真正造成不可逆的损害,往往好花费巨大代价来治理修复;甚至于,一些生态环境损害一旦发生,再也难以逆转。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不能成为一句口号。对于基层政府而言,应该尽快提升生态环境意识,对于刚刚发生的生态环境损害行为及早制止并修复,防微杜渐,同时也将可能由此而引发的社会问题消弭于无形。